第2种观点: 没有合同的定金是否可以退还,视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定金罚则的实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定金合同有效;主合同有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不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只有当这些条件全部具备时,才能采用定金罚则。如果双方在支付定金后就合同内容展开协商,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成立,那么定金罚则不适用,定金是可以退还的。此外,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等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无法继续订立合同的,也不适用定金法则,因此定金可以退还。如果是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违约方无权要求退回定金。综上所述,没有合同的定金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特别是当双方未能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或者因为合理的无法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成立时。然而,如果是因为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达成,那么他们可能无法收回定金。 如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3146663812,安启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第3种观点: 定金可以退。有以下情况定金可以退:1、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3、收受方没有关于商品的所有权,不具备商品的出售资格,导致最后签订购合同无法生效,合同无法达成,收受方要退换定金给另一方;4、收受方有欺瞒的行为,债务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定金合同;5、双方因合同内容打不成一致意见;6、买卖双方都没有错误,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买卖合同没有能够成立。例如开发商出售的房子没有产权证,和客户签订了购房合同,客户支付定金,此时签订的合同无效,开发商必须返还定金给客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1种观点: 定金和订金法律意义完全不一样,协议或合同中写有定金条款,一般适用定金罚则。涉及《民法典》中如下相关法律依据: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中的定金一般是抵作价款,但也可以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合同;定金数额的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