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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俊臣,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之一,以与羽党共撰《罗织经》,成为告密的典范而闻名。他网罗无辜,制造罪状,对受害者施以酷刑,手段残忍至极。每有赦令,他则先杀重囚,以示其无情。法官们竟也使用酷法讯问囚犯,而俊臣与周兴、索元礼尤为残虐。
来俊臣常用醋灌鼻、置于瓮中烧炙、铁圈束首加楔等酷刑,使囚犯畏惧,自诬其罪。他在洛阳丽景门设立的推事院,被称为“例竟门”,入此门者百不存一。朝士人人自危,相见莫敢交谈,入朝常遭逮捕,家中再也不知道消息。入朝时,往往与家人作别,不知复相见否。
来俊臣前后破千余家,冤死者甚众。他自己也两次犯赃罪,种种不法,但都被则天加以庇护。万岁通天元年,他升迁为洛阳令、司农少卿。二年,因得罪武氏诸王及太平公主被诛。仇家食其肉,须臾而尽。士民称快,相贺于路,皆赞曰:“自今眠者背始贴席矣!”
来俊臣(651~697) ,唐朝武则天时酷吏。雍州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历任侍御史、左御史中丞。少时凶险,不事生产。因告密得武则天信任,成为武则天在政争中的鹰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