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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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6:54
嘉兴学院转专业条件概述
转专业范围与条件具体如下:
一、不得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1.入学不满一学期或已进入第三学年学习者。
2.已有转专业经历者。
3.从外校转入者。
4.正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者。
5.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专升本、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以及招生时有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者。
6.符合直接退学处理条件者。
7.无正当理由者。
二、因健康状况,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设限的专业。具体复查结果以入校后三个月为准。
三、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一次机会,转专业工作通常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期末进行。特殊专业按学院细则执行。
四、学校控制转专业人数,各学院提供的净转入人数累计不超过该专业新生入学人数的30%。接收人数比例由学院自主确定。如资源受限,经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可调整比例。具体计划人数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五、转专业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当申请人数不超过专业计划数时,直接拟录取;人数超过时,学院考核小组依据细则考核,并录满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