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留存多余进项发票,用库存暂估入库,待次月再进行认证并冲减暂估入库,按发票入账。
2. 全部认证抵扣掉多余进项发票,将上期留抵税额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里。
3. 销售时不开具发票,但在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时,单独列示到未开具发票进行填列。注意进项发票认证有效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