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政策

2023-05-01 来源:爱够旅游网

湖北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政策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九类人员: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申请材料

1、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申办人员户口簿;

3、申办人员身份证;

4、申办人员2寸照片(2张) ;

5、人员类别证明材料: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本人承诺书及社区调查;

②失地农民:本人承诺书、被征地安置补偿协议书或村证明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③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年检合格的城乡居民社会救助证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④残疾人:年检合格的残疾人证;

⑤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社会福利院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⑥脱贫人口:帮扶手册;

⑦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办理费用

该项目为免费服务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即可办结。

五、办理方法

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各市、州、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即可办理。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