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第一顺序监护人有哪些1、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率先承担监护职责,是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担任的。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去世,或者不具备相应的监护能力,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承担监护职责。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如下: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来进行监护。而除了亲属关系的监护,一般还可以由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因此对于法定监护,上述的人员可以按照顺序来进行监护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