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交底
作业监护人需接受作业申请人对其进行的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包括“作业详情”(A栏)、“有效期”(B栏)、“工作类型”(C栏)、“可能存在的危害栏”(D栏)、“采取的防护措施栏上”(E栏)等内容,接受安全交底后,在作业证中“声明并签名”(F栏)上签字确认。
(二)实施作业
在实施作业过程中,如作业人未执行《作业许可证》(含专项JSA分析表或安全工作方案)中涉及的内容及相关规程规定,作业监护人需及时纠正和制止其违章行为。
作业监护人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当现场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制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作业期间应设专人监护,作业监护人需佩戴作业监护人证,作业期间坚守现场,不得擅离现场,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
作业期间,作业监护人需随身携带《作业许可证》及相关特殊作业许可证。
(三)恢复现场确认作业结束
作业完成后,作业监护人协助作业人及作业申请人,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无遗留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监护人具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在实施义务教育的过程中,监护人要承担按时送适龄子女入学的义务;要保证适龄子女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要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一、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怎么填写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部门申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作业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由安环部长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批准,安环部长不在时由主管签发批准。
3、作业部门负责人和安管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并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作业负责人协同作业监护人进行完工验收,并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