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解散流程有:公司决议解散之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制定并执行分配方案之后,公司就不再有资产。此时才能注销。
一、清算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清算终结,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法院判决解散后如何清算
1、成立清算组。
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
4、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5、公司财产分割。
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6、注销执照。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有限公司注销的程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注销的程序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自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