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打款时间一般由各地方政府政策决定,因此具体可以查询当地政策。
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二)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