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费应为标准工资的1.5倍,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工资基数,法律依据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加班工作,支付标准为150%、200%或300%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的加班费为标准工资的1.5倍,即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计算。工资基数则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来进行计算。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中的薪资是否符合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确保薪资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劳动合同中的薪资应当符合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您提到的劳动合同中的2300元/月薪资,是否合理需要具体分析,因为最低工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认该薪资是否符合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并了解是否存在加班费等相关问题。确保劳动合同中的薪资合法合规,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员工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的加班费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计算。工资基数应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确定。对于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加班,用人单位应按照不同情况支付不同比例的工资。确保劳动合同中的薪资符合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员工权益的保护。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