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的可以减刑,需要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 犯罪嫌疑人 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第一、二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 采取强制措施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