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在债务人还清债款之时失效,在此之前,只要是依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欠条无论多久,都不会失效,债权人均可以欠条为证据到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但是,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里所说的有效期是指诉讼时效。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一、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
欠条中明确了具体的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
如果欠条中没有著名还款期限或约定不明的,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况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满的次日起计算。
三、欠条不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视为无效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
3、欠条内容取得的过程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手写欠条多久会失效??
手写欠条不会失效,但是,手写的欠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是欠条如果是依法订立的,欠条仍然有效,只是当事人只能通过协商、调解等自力救济的方式来维护其权益。
一、手写的欠条诉讼时效起算:
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
二、手写欠条的有效期
事实上,欠条是一直有效的,但是,实践中对欠条有效期的关注其实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
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
三、超出了欠条的诉讼时效的措施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中民间借贷欠条多久失效
分情况来看。1、如果欠款人在约定时间内把欠款还清,这张欠条就自动作废,不再具有效力。2、如果到了约定还款期限都没有还钱,而且一直不还,这张欠条就一直有效。但欠条的法律诉讼时效只有3年,如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超过此期限将失去胜诉权。
欠条到期后一般多长时间失效
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欠条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不会失效。只是对于债权债务纠纷而言,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未主张权利,此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已经丧失了胜诉权。
欠条诉讼期限有多久,欠条诉讼时效是多久?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如果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担保责任多久失效
如果双方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过了之后担保责任时效;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过了这个六个月的保证期限的,担保责任就失效了。《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辟谣】问:担保责任可以免除吗?答:可以。(一)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约定情形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主合同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责任随之解除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解除后,免除保证责任。3、债权人与保证人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情形1、涉外保证合同已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在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指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保证人要求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该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5、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新贷与旧贷是同一保证人的除外。6、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8、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的,如果物的担保是由主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对其担保的全部债权承担责任。【提醒】问: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诉讼时效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当天开始六个月。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的,直至主债务本息清偿时,视为约定不明确。诉讼时效指的是被侵权的民事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时效期间届满的时候,债务人取得了诉讼时效抗辩权。 该内容由 张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