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有效期即诉讼时效,因此欠条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约定分期还清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请求清偿或者债务人没有拒绝履行债务,都应该视为债权未收到侵害,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不起算,因而相应债权受最长20年的特殊时效制度。
一、欠条的组成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
2.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有私章的也可以加盖。
二、欠条与借条和收条分别是什么
欠条与借条和收条分别是指借贷关系中的不同凭证,具体如下:
1.欠条是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借条是指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
3.收条是指在收到财物时接收人给送达人开具的证明这一交付事实的凭证。收条不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在开具收条时并没有到期通过给付来“赎条”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