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山东省的高温补贴,按照以下标准发放:室外作业和高温工作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发放,其他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80元发放。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一、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