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离不发工资犯法,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工资。未支付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需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法律分析
在我国劳动者自离不发工资犯法,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拓展延伸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是否应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务合同属于违约行为,通常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应根据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金额,可以参考《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即按照劳动者每月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然而,特殊情况下,如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原因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正当事由,雇主可能不要求支付违约金。因此,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和合同约定进行综合判断。劳动者在解除劳务合同前应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如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应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在解除劳务合同前,应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保护自身权益。根据具体情况,违约金的支付金额可根据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确定。确保合法权益,咨询专业法律意见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