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会被放入个人档案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于到新的用人单位办理劳动保险转移、转移户籍、甚至办失业证等等之用。
用人单位可以将该证明放入档案,也可以直接交给你,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在放在档案里保存。
如果你不想放入档案,可以不向新的用人单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解除劳动合同要去哪办理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流程: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参与部门:用人部门财务科
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区别是什么
出具的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出具的时机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人单位未出具,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未按要求出具而离职的,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不一样。其中离职证明是属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一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包含的内容有不同种形式,包含离职协议、辞退书、离职证明、辞职书等。
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开具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上班一族对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一定不陌生吧。个人如果不想在这家公司继续工作,那么就要提交离职申请书,进行离职办理,不过在离职的时候,一定要让现单位给自己出具一份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和离职证明,这个下个单位必须要的。
四、请问这种情况个人档案有记录吗
这种情况下,公安局肯定有案底。个人档案中不一定有记录,用人单位一般不会查到记录。但《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五、辞职信是否会放入档案
一般辞职信并不随同档案一起转移,你不用担心辞职信的好坏影响你以后的工作。如果辞职信在档案里面,让新单位的HR看到,他会怎么想,你也不得而知;档案里没有辞职信,新HR也会问你辞职的理由,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的。
六、个人档案挂靠,有失业补贴吗?
你好:那要看你挂靠的是什么公司了在职人员是肯定有补助的。具体咨询社保中心。中国XX业务代理建议你还是买份保险,这样的情况你就不需要太担心了,有心来电或当面细谈电话:邮箱::A欢迎你的来电提前恭候你喜得贵子,恭喜发财,全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