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台风8月1日07时中心位于深圳东南方约56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2级(33米/秒)。预计其将以20-25公里时速靠近广东西部沿海,强度有所加强,可能于17日在西部沿海地区登陆。深圳市气象台于16日07:40发布了台风蓝色预警信号。为做好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防御台风“启德”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视频紧急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和区三防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地处危险边坡、河道、邻近挡土墙和位于人口密集地段的工棚、围墙的排查和管理,落实加固等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的工棚,应及时撤离人员。
二、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管沟工程的安全监控,对深基坑、地下暗挖、管沟工程周边载荷、排水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强化对雨后基坑、边坡稳定性检查和管沟毒气检测,防范坍塌事故、中毒事故的发生;全面停止一切攀登、悬空等高处作业,一旦气象部门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应立即停止一切户外作业。
三、地处低洼地带的建筑工地,要储备潜水泵、砂包等防汛物资和设备,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防止建筑工地因暴雨受淹、受涝,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重点落实地下车库防洪措施,尽可能在进出口处加装防水闸门或防水槽,提前备足防洪物料,包括发电机、抽水泵和沙袋等,预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配合街道等部门对所管的旧村老屋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加强汛期巡查值守。加强降雨期间24小时巡查、值守,提前告知居民做好防汛工作,发现水浸情况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当地防汛指挥部门。
五、区安监站要将预警信号信息和工作要求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至各在建受监工程;局物管科立即将预警信号信息发送至物业服务企业;局建管科要通知各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准备。
六、各单位在台风影响期间要加强值守,密切注意天气动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发生灾情、险情时要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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