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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与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来源:爱够旅游网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 话:

  乙方(幼儿 的监护人): 与被监护人关系: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乙方是幼儿 (以下简称“幼儿”)的法定监护人,乙方自愿申请将幼儿自 年 月 日起送入甲方就读,甲方接受其入读申请。

  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确保幼儿在上学、放学的接送过程中平安顺利,促进家、园和谐,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市、县安全工作要求,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特签订本学年安全接送幼儿责任书。

  第一条 基本接送制度

  1. 指定接送人制度

  严格接送卡制度,幼儿需由经乙方确认的指定接送人凭贴有其照片的《幼儿接送卡》接送,否则原则上不予以接送。送孩子入园时,家长必须面对面将孩子交给本班教师,并与教师交代好,方可持接送卡离园;接孩子离园时,必须出示接送卡,否则孩子不能接走。

  2. 代接制度

  当出现指定接送人不能接送幼儿的情况时,必须由乙方提前电话通知班上老师,指定其他人进行临时性接送。甲方可要求乙方所指定的临时接送人在出具乙方书面签署的《长青藤国际幼稚园接送授权委托书》及临时接送人本人身份证后,方可接送幼儿。

  3. 车辆停放制度

  接送幼儿时,请将车辆等一律排放在幼儿园门外的规定区域内。

  4. 按时接送制度

  来园时间: 离园时间: 请家长按本园作息时间准时接送幼儿,以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家长不得在活动室内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幼儿正常学习和生活;幼儿因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或病、事假等,不能按时到园,家长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灵活处理,幼儿返园时,应把假条补到班主任处。

  孩子有事、有病不能到园,家长必须向本班教师请假。接孩子后必须尽快离园,不得在园内逗留、玩耍,以防意外。

  5.禁带品制度

  幼儿来园时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如:硬币、小玻璃球、纽扣、火柴、打火机、小剪刀、别针、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以免自伤和伤害他人;不得佩带贵重首饰(如:项链、戒指、手镯、耳环、玉佩等),以防损坏、丢失和误吞。

  6.环境维护制度

  为了保证园内卫生的整洁,严禁在园内吸烟、吐痰、随地大小便,瓜皮果壳等废弃物品请自觉投入果皮箱内。同时,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得带零食入园,更不能在流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以防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食物中毒。

  二. 园车接送制度

  甲方每天安排园车接送幼儿,乙方如有需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乘车申请和乘车费用后,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幼儿乘车。

  接送期间,甲乙双方责任如下:

  甲方责任

  (1)严格贯彻指定接送人制度,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办理,以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主动与乙方联系。

  (2)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3)确保接送幼儿的园车是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的车辆,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

  (4)密切与交通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 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指定人接送制度,按照协议的约定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2)如无特殊情况,保证按时接送幼儿。如果需要乘坐园车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陪同幼儿候车,并将幼儿交至接送老师手中。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改接送路线或接送时间(注:在我园园车运行的路线和时间内),必须先按下述时间要求与接车老师联系,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妥善安排:

  早上送有变动:提前一天下午5:00之前通知接车老师;

  下午接有变动:在4:00之前通知接送车老师。

  (4)教育幼儿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5)确保与甲方之间的联系畅通,乙方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

  (6)乙方或其指定的接送人在接上幼儿后包括离园前,应自行负责幼儿的安全,如在此期间内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清远市清城区长青藤幼儿园 乙方: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儿班级:

  幼儿姓名: 幼儿家长(监护人)签字:

  家庭住址: 家长联系电话:

  本班教师: 班主任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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