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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爱够旅游网

  开展造林绿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助力碳达峰中和目标实现的战略选择,是推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打通“两山”转换通道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为全面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努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我县城乡绿化品位,做大做强林业特色产业,有效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积极倡导生态文明,扎实推进今冬明春我县营造林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和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省政府提出的重点区域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的要求,按照“山美、水美、岸美、产业美、环境美”的标准,全面提升森林质量,着力打造长江“最美岸线”,努力实现由“绿起来”向“美起来”转变,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优越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全省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总体思路,在巩固、提高、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绿化理念,提高城乡绿化成效。以发展特色林业产业为抓手,以工程项目为依托,以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实现“双增”为目标,努力建造秀美乡村、打造特色小镇的城乡绿色新格局,奋力开创“聚力‘一核三带’,建设‘五个湖口’”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以生态建设、绿色发展为导向,突出抓好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各乡(镇)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落实造林绿化年度计划任务,及时将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各类造林经营主体和山头地块。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森林法》,科学合理规划落实造林绿化用地。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精神,对违规在耕地上造林绿化的,不予以核实造林面积,不安排财政补助资金。要统筹安排好各项计划任务,一是适地适树,科学造林,彰显特色的原则;二是林业产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的原则;三是落实经营机制,创新投入机制的原则;四是注重实效,兼顾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原则;五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高位推动、责任分解、部门协作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全县造林绿化任务预安排为0.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1万亩,退化林修复0.8万亩),森林抚育0.35万亩。

  四、工作重点

  1、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林业工程项目支撑、财政扶助为保障,推进油茶、竹类、香精香料、森林药材、苗木花卉、森林景观利用等六大产业工程的进程。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兼顾林业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对农民增收致富的拉动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和造林大户、普通农户、贫困户参与营造林工程建设。按照适地适树原则,结合产业发展目标,依托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我县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意见,重点发展油茶产业和森林药材产业、苗木花卉产业以及速生丰产林。

  2、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体,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实现森林资源总量“双增长”。通过各工程项目增加城市绿量,鼓励农民利用村庄内的空隙地,在房前屋后和庭院发展乡土珍贵阔叶树种和景观树种,做到“进村一路绿、环村一片林”。通过补植补造、更新改造、抚育改造等措施,增加农村周围山场乡土珍贵树种比例,提高风景林质量。大力支持国有林场及乡村家庭林场主参与封山育林,扎实抓好森林抚育,切实搞好幼林管护,实现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增长,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森林县城。

  3、以打造长江最美岸线为契机,推动我县重点区域的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努力建造沿江绿色生态屏障。

  加快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大力实施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因林施策,科学选择乡土树种和彩叶珍贵树种,打造重点区域森林“四化”示范基地,带动全县森林“四化”建设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对因干旱等原因导致杉木枯死需要进行清理采伐的林地,清理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更新改造或补植改造,进一步优化森林结构和森林景观。要大力实施中央财政森林抚育,引导森林经营者对商品林开展中幼林抚育,对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要明确森林抚育操作细则,结合低产低效林改造对部分退化林分进行适当抚育,恢复天然植被。

  五、时间要求

  1、20xx年1月底前落实好造林山场、造林经营主体,林业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搞好造林地规划。

  2、20xx年2底前要全面完成造林整地工作。

  3、20xx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造林绿化的栽植工作,在确保造林质量与成效的前提下,全面完成今冬明春的人工造林任务。

  4、退化林修复和森林抚育等原则上要在20xx年8月底前完成。

  六、保障措施

  造林绿化是林业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基础,各地各部门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1、统一思想,营造氛围。要进一步从全局的高度,以战略眼光充分认识抓好营造林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懈怠,不动摇,切实做到思想认识高度统一。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增强提升造林绿化水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各项绿化提升工作的落实。利用会议、媒体、标语、宣传单等广泛宣传生态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作用,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植树造林、美化家园、绿化湖口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造林绿化的强大合力。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全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督查、总调度工作,县级“林长”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管理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林长制公室具体负责营造林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营造林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合理组织,高位推动,要坚决实行林长负责制,副林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各地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领导和部门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相互协调和厘清职责:高新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道路绿化、园区宜林空隙地绿化,指导园区企业厂区绿化;县林业局负责沿江滩涂的绿化提升和裸露山体的复绿;规划建设局负责县城内街道、公园及公共场地的绿化;交通局负责省道、县道两旁绿化;各乡(镇)负责乡村道两旁的绿化、集镇、村庄空隙地绿化,乡村风景林建设,年度营林生产任务。自然资源、城市管理、财政、发改、教育、民政和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抓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活动的组织实施,全力支持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营造林建设的组织协调,建立检查考核和工作通报机制,进行跟踪指导服务,明确责任人,确保营造林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要将今冬明春营造林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确保领导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措施到位。

  3、加大投入,保障经费。林业重点工程专项资金优先用于营造林工程建设。重点支持油茶、森林药材产业,具体政策按标准执行。各乡(镇)要加大投入力度,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落实好专项资金,以保障营造林工作顺利进行。要积极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广辟资金渠道,广泛吸收民间资本投入,形成全社会共建森林城乡的良好局面。

  4、强化考核,严格督查。县林长办对照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和调度通报制度,对正在实施的查进度,对没有到位的查原因,对未落实的查责任。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建设成效等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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