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于年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深圳市人事局)审批同意,从毕业由深圳市接收。因单位保管不善,毕业生介绍信不慎遗失。特此证明。
申请人签字:档案主管单位审核盖章
年 月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栏(存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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