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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来源:爱够旅游网
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护措施

为了确保工程所在地区的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环保政策和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及保护措施。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各工点、各施工队。 一、 方针、目标和保证体系 方针: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有污染有治理,出现破坏及时恢复”的环保原则。 目标:

努力把工程设计和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施工、办公、生活相关场所污水、噪声、扬尘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所在地相应排放标准,新建工业项目的环境保护做到“三同时”。实现全公司节能减排的各项指标,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95%以上,排放达标率80%以上。 二、 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安质部部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定期布置安排、检查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 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焕华

副组长: 李成立 王霞成 张 顺

组 员:张德庆 王龙会 冯克江 杭杰周 林贞文 刘沙沙 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三、领导小组职责:

⑴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⑵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责。

⑶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四、安质部职责:

⑴组织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指示并督促落实。 ⑵保持与发包方、环境监理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⑶负责环保体系标准和有关规章的贯彻落实,确保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⑷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本标段推广应用。 五、各部门部长职责:

⑴对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责。 ⑵制定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⑶领导和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⑷分解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并责任到人进行实施。 六、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1、施工过程中对水的污染主要是隧道施工产生的污水,污水中含悬浮物、油类物质、石屑及石粉。运输、浇筑产生的污染,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污染,劳动力高度集中产生的污染,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产生的污染将对水源产生较大影响,在施工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源不受污染。

2、施工现场修建沉淀池和气浮池,先将污水排入沉淀池,除砂的进入气浮池内,除去悬浮物、油类物质并进行中和处理,检测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河流。

3、现场存放油料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防油毡等措施。在使用过程中,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防止土壤受到污染。

4、施工现场100人以上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设置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5、工地临时厕所采取防渗措施,并尽可能利用既有建筑物内的水冲式厕所,同时做好防蝇、灭蛆工作。

6、化学用品、外加剂等应库内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污染环境。 在运输、储存水泥和粉煤灰等易飞扬物时,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和减少 扬尘。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清扫和洒水湿, 减少扬尘。

7、车辆进出工地不得超限运输,防止沿途撒漏。

8、在混凝土拌和站、水泥库等对环境有重要影响的设施布置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季节风向,采取远离居民区并在搅拌站进料仓上安装除尘装置,控制粉尘污染。

9、严禁在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及有毒废料(废机油、废塑料等)。因防水、防腐等工程的需要使用具有挥发性的有毒有害物质时,如油漆、稀释料等,应对此类物品设置专门的地方贮存,并作好密封、防渗漏措施,本着随用随开、用完盖好的原则,减少挥发,杜绝泄漏,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遗洒地面造成污染。 噪声污染的防治:

1、应用先进的低噪音设备、改造设备器械声源及传递装置的工艺,控制声源振幅。同时设备操作人员应注意保养机械设备,合理操作,尽量使机械运转震动维护在最低噪声级水平下,上场前机械设备改型、改造或购买新设备时,充分考虑噪音污染和尾气排放达标问题,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对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上场要安装消音器或进行设备的改造。

2、拉大与噪声源的距离,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在人员密集区附近施工,噪音应严格控制频率。合理安排施工,如确需施工,应创造条件,尽量减少噪音。

3、在施工中加强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防噪音教育,无特殊紧急情况,车辆按照常规标准鸣笛,减少噪音对人群和野生动物干扰。根据环保单位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要求。

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

1、施工弃土、弃碴按设计或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弃,随弃土随平整碾压,同时修建弃土场排水设施,弃土场施工完成后,填表层土植草绿化,并按设计及时修建防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等质量、同时施工。

2、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按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要求处理。垃圾存放处要远离营区、远离水源,生活用一次性器具均采用可降解材料制品,集中存放,定期掩埋;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等废物集中存放包装后,定期运至内地指定地点处理;避免产生白色污染,废品收购站可回收的运至废品收购站处理。

3、加强废旧料、报废材料的回收和管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水土保持措施:

⑴保护生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的教育管理。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

⑵建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规划”原则,抓住本工程水土保持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水源、植被不被污染和破坏。

⑶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指定的弃碴土场堆放,做好挡护和绿化。工程竣工后,对弃土场、生产生活用地及施工便道等,按照当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建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环保与水土保持“三同时”管理制度:

1、做好环保与水土保持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坚决克服和杜绝出现因施工破坏了自然环境、制造了环境污染和造成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2、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法规IZ301172规定办理。

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法规IZ301173规定办理。 4、施工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法规IZ301174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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