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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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实施部门 :黄冈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二、 法规依据: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373 号。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4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监督管理规则》
三 、申报条件:
1 、年满 18 周岁。
2、 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 办理程序:
考试报名、考试、领取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1、申请人填写《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同时提交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经过培训,统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统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发证部门审查对考核合格的予以受理,对考核不合格,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4、发证部门对受理的人员予以审核,符合条件予以发证。
五、申报材料目录:
1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1份),并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及盖章;
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1寸免冠照片(3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学历证明(1份)。
六、许可时限:
1、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作业是否受理决定;
2、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手续;
3、对准予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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