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五种情节,包括未成年人犯罪、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受胁迫犯罪、配合查处有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处罚原则是指审判机关可以根据案情和法律意识酌量掌握,依据审判经验从轻处罚。
法律分析
酌定从轻处罚,“法定从轻处罚”的对称。是指法律虽未明文规定,但审判机关根据审判经验知具体案情,可以依其法律意识酌量掌握的从轻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五种法定情节: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拓展延伸
酌定从轻处罚的具体情形 - 考虑刑事案件中的从轻处罚因素及其适用范围
在考虑刑事案件中的从轻处罚因素及其适用范围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审查被告人的前科记录、犯罪动机和主观恶性,以确定是否存在减轻处罚的理由。其次,需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对被害人的影响,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积极贡献。此外,还需考虑被告人的年龄、教育背景、家庭情况等个人因素。最后,需要综合权衡各种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适用从轻处罚。因此,在刑事案件中,考虑从轻处罚因素及其适用范围是为了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刑罚决定。
结语
在法律实践中,从轻处罚原则的适用范围广泛,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案件中,都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审判机关在依法从轻处罚时,应当充分考虑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因素,确保刑罚决定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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