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一般没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团伙头目自发产生;团伙成员在犯罪活动中没有明确的分工或分工比较简单、不固定;团伙成员具有相对稳定性,但不固定。团伙寻衅滋事有别于普通的寻衅滋事,采用团伙作案的方式,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单独作案更大,因而人民法院在量刑处罚时会作为酌定情节加重处罚,甚至还可能触犯集团犯罪,对于主犯或者首要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团伙作案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也可能构成犯罪集团,参与人需要对共同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团伙中的一般参加者或者从犯,可以比照主犯或者首要分子从轻减轻处罚,但要重于普通单人的寻衅滋事案件。
一、犯罪团伙与犯罪集团区别是什么
犯罪团伙与犯罪集团区别如下:
1、犯罪团伙是指两个以上成员之间,比较松散的非正式群体;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实施一次或多次犯罪,经事前通谋而建立的具有稳固组织性的犯罪组织;
2、犯罪团伙没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团伙头目自发产生,团伙成员在犯罪活动中没有明确的分工或分工比较简单、不固定;犯罪集团具有一定的组织性。
犯罪集团是3人以上为实施一次或多次犯罪,经事前通谋而建立的犯罪组织。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二、团伙犯和个人犯的量刑标准区别
团伙犯罪,只是口头用语,在刑法中称为“共同犯罪”。团伙犯罪的量刑,是根据他们的作案情况量刑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所实施的犯罪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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