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向交警支队投诉,也可以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到公安机关的相关领导、纪检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控告投诉。
一、如何举报法院工作人员?
在投诉之前,首先需要分清是属于主观故意违法办案还是客观办案,因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理解不同而造成的错案,不属于违法办案。如果法官不依法办案的话,我们是可以到本院纪检部门、上级法院、纪委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的。
(一)纪检监察部门,即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楚的该法官的工作信息,整理好个人所掌握的资料,然后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查实。
(二)上级主管部门,即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提供相关的资料,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三)向执行局长投诉,执行局长是执行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向其投诉最快捷、最有效。投诉时要详细说明承办法官的失职或工作不力或违法违纪的事实,切中要害,便于局长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四)各级纪委的网站,各级纪委都设有举报的相关的网站,可以将详实的资料以实名制的方式,发给各级纪委的投诉举报窗口。
二、法院违法操作该向什么部门投诉?
本院纪检部门、上级法院、纪委、纪检监察机关。首先在情况不恶劣的情况下先向本院纪检部门投诉,若在此条件下投诉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可向上级法院投诉。若情况恶劣当事人可向上级部门例如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如何投诉民警办事效率低
投诉民警办事效率低的方法:
1、向该名警察的上级领导电话、书面、口头进行投诉;
2、向该名警察所在部门的上级部门投诉建议;
3、如果该名警察存在违法乱纪行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投诉举报。
举证责任一般是由被反映的民警及派出所承担,如果投诉人有相关证据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对于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会作出相关处理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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