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工伤认定的条件:
1、上下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内。
2、上下班合理的路途上。
3、因机动车事故而引起人身伤害的事实。
4、非受害人本人的自杀或自残行为,非因受害人本人的醉酒、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等行为而导致的伤亡等。
一、工人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的有以下条件:
1、上下班途中,在正常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包括加班的上下班途中或单位同意请假提早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2、在交通事故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材料中责任划分职工属于无责任或次要责任方。
3、交通事故伤害,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如果上下班发生单车事故,也应该认定为交通事故。
二、在重庆市什么情况下不被认定为工伤
在重庆市以下情况不被认定为工伤:1、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职工故意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造成自身伤亡的,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醉酒或者吸毒。因醉酒导致的伤亡,是指职工达到醉酒状态,在酒精作用期间从事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职工在工作时因吸毒导致行为失控而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自残或者自杀,其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伤害自己,而非为工作,因此而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法关于工伤如何认定怎么认定
工伤是指职工的伤害事故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导致的。即工伤认定应符合三个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如下几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若是存在以下情况,虽然符合法定工伤的情形,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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