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医生给人看病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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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姓生活》2015年第07期
王兴忠是江苏省海安县某医院的西医,退休后一直居住在海安县城。2009年,因为拆迁,他与老伴搬到了距离海安县城不远的老家居住。起先,王兴忠只是帮他人量血压、听心肺,后来,开始给患者开药、打针、打点滴,并收取一定的诊疗费用,渐渐地形成了一处规模诊所。
2012年4月,海安县卫生局在对全县基层诊所进行检查时,发现王兴忠的诊所涉嫌非法行医,遂责令他停止执业活动,并处罚款1000元。之后,王兴忠和老伴去外地居住了一段时间,回家后又将诊所重新开张。2013年4月,海安县卫生局再次给予他罚款1000元,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2014年6月,王兴忠的诊所再次“卷土重来”。
2014年11月10日,海安县卫生局根据群众举报,将王兴忠非法行医的材料交给了海安县公安局。经立案侦查,海安县公安局于同年12月15日将王兴忠涉嫌非法行医案移送审查起诉。2015年1月7日,王兴忠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管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检察官释法:开办医疗机构,应当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许可手续,否则即使有医师资格证书,也是属于非法行医。
(据《检察日报》/徐德高、马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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