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劣药案件应予立案追诉。劣药的定义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按劣药论处的药品。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和主观要件(故意行为和放任心态)。
法律分析
一、什么标准下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才立案
1、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销售劣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2、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3、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
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
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
拓展延伸
劣药罪的构成要件及适用条件
劣药罪的构成要件及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生产销售的药品应当属于违法药品,即未经批准或者超出批准范围的药品。其次,生产销售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所生产销售的药品属于违法药品的情况下进行行为。此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行为结果,即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情形。另外,还需考虑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对劣药罪的具体适用条件。总之,劣药罪的构成要件及适用条件是综合考量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以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为出发点的。
结语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如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死亡等。劣药是指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或按劣药论处的药品。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且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并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劣药罪的构成还需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具体适用条件,以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为出发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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