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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