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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管理合同格式

2024-07-14 来源:爱够旅游网

门面管理合同格式(通用3篇)

门面管理合同格式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为对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公司”)的门面(摊位)进行合理使用、避免纠纷,根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场所

  1.甲方租赁的门面(摊位)位于______第______号商业铺位。

  2.甲方租用的门面(摊位)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二、管理、服务期限

  与甲方和华鹏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相同,该租赁合同期满顺延时,本合同期限也顺延。

  三、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费。按甲方租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共计______元。

  2.水费、电费。

  3.卫生费。

  4.其他费用。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不得超越经营范围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从事其它经营活动。

  2.乙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当遵守。

  3.甲方必须按乙方统一的作息时间从事经营活动。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消防规定,维护店容卫生。

  5.甲方应对自己及其雇员、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若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出售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包括本合同第5条的情形等)给消费者、购货人造成损害。乙方有权代甲方确认损失情况,并在确认损失大小后代为甲方赔偿,甲方必须在乙方确认赔偿金额后两日内向乙方交付代为赔偿金。

  7.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商品和有关用品,若物品被盗、损毁、遗失等,除乙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外,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但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五、合同解除及争议解决

  1.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均应向对方给付违约金______元。

  2.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若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其与________公司的租赁合同终止,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同时给付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4.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綦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门面管理合同格式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_________________摊位经营一事,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动后,委托乙方经营期中的_________个摊位(具体位置为_________),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业务名称:____________摊位经营(附:(____________招商说明书))

  二、1.经营地点:____________个摊位。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3.经营品种及单价:____________

  三、1.经营期限: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营业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____%的资产使用费和资源费;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3%的管理费。

  2.乙方按月总营业额的____%于每月底提醛________交纳给甲方用于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水电等费用。

  3.本合同所指的月结算周期是指上月____日至本月____日,结算时间为次月____日—____日,节假日顺延。

  4.乙方承担经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员工工资及所有相关规费。员工待遇及有关规费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5.合同第一年不设最低营业额,合同第二年每个摊位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____________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________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合同第三年每个摊位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________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________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发票、人员工资等有效凭证向甲方结算有关费用,收据的结算额度不得超过营业额的________%。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条件如下:

  (1)设备名称、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购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进行结算。

  3.大厅空调开放时间由甲方视情况决定,乙方不得干预。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主要用于设备设施保证、饮食卫生保证、合同有效履约保证等

  2.乙方所经营的摊位由乙方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经营,乙方不得再度转包给他人,否则,立时终止合同,扣除押金壹万元。

  3.乙方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及其价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必须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向顾客收取现金等,均须通过甲方所提供的窗口机、收银机及其票据进行结算,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校外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任何企业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关系,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视为违约。

  7.乙方要求的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双方同意起五天时间内结算一切费用,完成一切退场手续,向甲方如数交还所借用或租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若有缺损,原价赔偿。

  六、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后,各摊位自行采购的物品自行带回;

  2.各摊位装修不能拆卸,甲方不负责赔偿;

  3.各摊位工作服自行带回,不作退还处理;

  4.水电费结清后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叁万元,在合同正常终止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2.本合同附(美食广场摊位管理办法)、(饮食安全责任书)、(生产安全责任书)各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5.本合同共____页。

  6.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提交临安市当地司法机关解决。

  7.合同的订立、效力、结算、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门面管理合同格式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管理方: 合肥新海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方、承租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出租、承租事宜,为明确大家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商铺的座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出租商铺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海亚服饰广场一层 号,建筑面积 ㎡。以下简称该商铺。

  2、该商铺为全装修商铺,交付时为正常使用商铺,用电设备齐全,所有开关线路全部安装到位。

  第二条 承租方资格验收手续

  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提示有效身份证,以便出租方、管理方复印后留档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房屋用途

  1、该商铺租赁期为 年零 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收回商铺。

  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租赁该铺位仅作为经营 。

  3、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合同到期前20天出 租方有权租赁给第三方,承租方应如期归还。逾期除按本合同交付租金外,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租金、物业管理费的交付方式

  1、该商铺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总额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2、租金、管理费支付方式如下:

  (1)承租方以 方式,租金于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前一年分两次付清给出租方;

  (2)该商铺的月管理费为 元,于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前付清给管理方,管理费与租金一并交纳。(注:该费用仅 包含每年6、7、8三个月的中央空调费用、公用通道照明费用及物业管理费)

  (3)该商铺的管理保证金为 元。管理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承租方按时交纳自用部分的电费、管理费、房租及罚金等相关费用准时到位。承租方正常营业, 到期后梧任何欠费及不良罚款,并将检验合格的商铺交还给出租方或管理方后, 由管理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履行的,管理方在权 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管理保证金。

  (4)原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的定金 元,均可充抵为管理保证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承租方应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按照要求自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按时交纳各项税费。

  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每月按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方交纳承租商铺的自用电费。凡逾期不交者,除按规定交纳当月费用的,并交纳该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天的罚金。逾期30天不交者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执行。

  3、乙方同意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时,将因自身经营需要而拆除的玻璃隔断按管理方要求恢复,或承担相应的费用。

  4、该商铺的出租税费的交纳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约定解决。

  第六条 商铺的修缮及使用

  1、在租赁期内,该商铺及其所属设施的公共部位由管理方进行正常维护外,其商铺内自用的线路、设施、照明均由承租者承担修缮责任。

  2、对承租方的装修装饰部分及接租后保留前任承租方的装饰部分,均由新的承租方负责维修。

  3、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承租方如需要对所租商铺进行装修、内部结构改造或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装修,须先征得出租方、管理方的书面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营业,否则管理方或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立即整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后果由承租方承担。严禁在商铺内乱接电线等现象。

  4、严禁在商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不许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如发现除罚收其电器设备外,还处于壹佰元罚款,罚金从承租方交纳的管理保证金中扣除。

  5、承租方因经营需要而拆除承租商铺与与之相邻商铺的玻璃隔断,在合同期满或协议解除时应将恢复好玻璃隔断的铺面交还给出租方,承租方没有恢复的,管理方有权从承租方所缴纳的管理保证金中扣除恢复的费用并扣除因恢复而产生的房屋租金。

  第七条 商铺的出售及转租

  1、在租赁期间内,承租方对该商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方应在出售前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无书面回复,则视为放弃该权利。

  2、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将出租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后,方可转让,转让时须到管理方与产权方重新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原合同自动终止,所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没经出租方、管理方同意的前提下而进行私自转让的,其租赁合同视同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剩余租金及管理保证金不退,后果自负。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管理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商铺;

  (1)没告知出租方、管理方而进行转租、转借的;

  (2)没告知出租方、管理方而拆动改变商铺结构、损坏承租商铺设施,在出租方和管理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整改、修复的;

  (3)未经管理方同意而擅自中途关门歇业达七天以上的;

  (4)无故拖欠房租累计十天以上的;

  (5)利用承租铺位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乱纪活动的;

  (6)逾期十天未次纳按约定应当承租方缴纳的房租及各项费用的;

  (7)其它违反《管理公约》之严重行为的。

  2、承租方如欲续航,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三十天之前通知出租方,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即不享有优先续航权;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三方免责,合同终止。

  第九条 商铺交付终止收回验收

  1、出租方交铺时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无书面异议即视为合格交铺。

  2、承租方于租赁期满后,将承租铺位及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交还出租方,并经出租方或管理方验收;

  3、合同期满或终止,承租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铺位正常使用。对于未经出租方、管理方同意留存的物品,视同无主物品,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经承租方同意,提前收回铺位的,除了返回租金余额外还应赔偿承租方一个月的房租。

  2、在合同期内 ,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除赔偿出租方一个月的租金外,其余多交租金及管理保证金不退还给承租方,在拆除玻璃隔断的还应恢复出租商铺内的玻璃隔断。(或支付此项费用)

  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单方面提高租金,承租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4、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书面同意方可允许中断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5、在租赁期内, 如因业主产权因素影响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出租人承担,与管理方无关。

  6、承租人无故拖欠管理费及自用部位电费达到三十天以上的,按本合同第十款第二条执行。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内商铺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和合同终止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三方免责。

  3、因本市场整体经营结构调整,管理方提前二个月通知承租方的,三方互免责任;

  4、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租方、承租方三方协调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与本合同同时签订的其它规定与本合同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由三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标的物所辖的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执一份,承租方执一份,管理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管理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的附件

  1、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装修管理规定;

  3、商场管理规定;

  4、消防责任书。

  出租方: 承租方: 管理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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