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变 更 登 记 事 项 序号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批准机关名称 及文件 送缴证件情况: 纳 税 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经办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四、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五、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登记内容。
六、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此项。 七、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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