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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暨换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爱够旅游网


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住建教〔2010〕8号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暨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和省建管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1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换证工作由苏州市住建局统一领导,各市、区住建局负责本地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申报情况的审查。

具体培训、考试及换证工作委托苏州市建设职业培训中心(联系电话:67236923、 65832623联系人:陈老师 邹主任)和苏州市建筑焊接培训中心(联系电话:68272884联系人:王主任)实施。

二、换证对象 本次换证的对象是:

1.2006年6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之间取得的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人员(除已参加2009年我局组织的建筑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的合格人员(详见附件1,此类人员办证工作另行通知)。

2.参加2009年我局组织的建筑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的不合格人员,但必须是2006年6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之间取得的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人员。

三、换证程序 (一)申请和审核

1.建筑施工企业人员由企业统一在江苏建筑业网监管信息平台报名(详见附件2报名流程),按照省住建厅“就近考核”的原则,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工种选择“苏州市建设职业培训中心”,建筑电焊工种选择“苏州市建筑焊接培训中心”为考核培训基地,上报考生信息和报考类别。

2.企业及个人到考核基地办理复核手续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专业的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3);

(2)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换证申请表(详见附件4);

(3)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体检证明:近3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听觉障碍、无色盲,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如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精神病和突发性昏厥症等)和生理缺陷的相关医院检查证明文件;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3.持有效证书的自然人可以直接向考核基地报名参加培训考试。

4.上述考核基地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核实、按考核工种汇总上报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考核基地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二)考前培训

为帮助已经有证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能顺利换证,考核基地组织面授培训。 培训内容:省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材。 培训时间:8个学时(一天)。 (三)有关费用:

考核费80元/人,代办费40元/人(含教材、学习资料、证书、午餐),培训费180元/人,合计300元/人。

(四)合格人员的证书发放由考核基地统一申领和发放。 四、时间安排

我市的特种作业人员换证工作时间安排为: 5月18日至5月25日网上报名和资料申报; 5月26日至5月29日分期分批组织培训; 5月30日组织考试。 五、有关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换证工作面广量大且政策性较强,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做好工作。

2.考生凭苏州市住建局准考证参加省建管局组织的考试。考试时,省局、市局将组织人员巡考。

3.2010年5月31日后原老证一律作废,从6月1日起,我市建筑工地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省住建厅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

二00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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