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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教程》答案

来源:爱够旅游网


第一章

1.怎样理解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客观基础?

随着经济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增加使财产所有权无法对财产实施有效的管理,从而产生了两权分离,进而产生了受托经济责任关系。财产所有者赋予其财产管理者保管和运用所有财产的权利,并要求他们负起管好用好这些财产的责任,这就是受托经济责任。

审计是在一定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出现时,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的。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从审计行为的萌芽到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机构的形成,都同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而产生的受托经济责任有关。没有这种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就不可能产生审计行为。

2.审计怎样定义?应从哪些方面把握?

审计是由专职机构或专业人员接受委托或根据授权,依法对被审计单位在一定时期经济活动的有关资料,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收集和整理证据,以判明有关资料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和经济活动的合规性、效益性,并出具审计报告的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评价与鉴证活动,借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宏观调控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1)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员实施的。即只有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 计组织及其成员所从事的审查活动,才可称为审计。

(2)审计是依法进行的。即各种审计组织所进行的审查监督活动,都是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制度要求来办理的。

(3)审计的客体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4)审计的目标是监督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查鉴证财政、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优劣,评价经济责任。

(5)审计的目的是通过查错揭弊,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加强宏观调控。

(6)审计的性质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3.审计有哪些职能?简述其内容。

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的职能,经济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能。

(1)经济监督

监督是指监察和督促。经济监督是指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监察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或其某一特定方面在规定的标准以内、在正常的轨道上进行,以保证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经济评价

评价是指评估和确定。经济评价是指评估和确定被审计单位的计划、预算、决策、方案是否先进可行,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和目标进行,经济效益的高低优劣,以及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使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经济鉴证

鉴证是指鉴定和证明。经济鉴证是指鉴定和证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是否客观、公允地反映和说明其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其可信赖的程度,并作出书面报告,以取得审计委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信任。

4.审计的对象应包括哪些方面?

审计的对象可以概括为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营管理活动。具体来讲,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

(2)作为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营管理活动信息载体的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5.审计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相比较具有哪些优势?

审计监督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较之其他经济监督种类,审计监督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即独立性与权威性,这是审计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相区别的标志。

第二章

1.什么是国家审计机关?

国家审计机关是代表国家执行审计监督的机关,具有宪法赋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我国的国家审计机关属于行政型,根据《宪法》《审计法》的规定:我国在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2.我国国家审计机关有哪些方面的职责?有哪些方面的权限?

国家审计机关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客体的范围,对各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3)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4)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

计监督。

(5)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6)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占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

(7)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8)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0)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由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1)除《审计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审计机关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审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12)审计机关有权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13)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14)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5)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一般权限:

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行使下列权限:

(1)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存储、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2)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3)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5)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该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

(6)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审计机关公布或者通报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7)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处理权限:

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2)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规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

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① 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② 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③ 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④ 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⑤ 其他处理措施。

(4)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前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5)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依法责令被审计单位上缴应当上缴的款项,被审计单位拒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应当通报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6)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7)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国家规定,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8)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国民间审计具有哪些业务范围?

(1)审计业务

(2)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3)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4)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

4.我国内部审计机构有哪些方面的权限?

一般权限

单位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制定相应规定,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主要包括:

(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

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参加本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由单位审定公布后施行。

(4)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5)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6)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7)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8)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者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9)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10)对违法违规及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处理权限

单位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者主要负责人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

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1)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者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本单位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章

1.阐述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诚信、独立性、客观和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良好的职业行为。

2.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能力和技术守则包括哪些?

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要求包括:

(1)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民间审计有关法规规定的专业教育水平和专业工作经历。

(2)注册会计师应按照注册会计师教育要求和培训制度的规定,不断接受继续教育,保持和更新专业知识.充实和发展专业技能。

(3)注册会计师应避免承担和从事不能胜任或不能按时完成的业务。对于需要其他专业人员协助才能胜任的业务,注册会计师应考虑所委派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4)注册会计师的助理人员在执行业务之前,须经过专门培训。注册会计师对于委派给助理人员的工作,必须切实予以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其工作的结果负责。

注册会计师技术守则要求包括:

(1)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必须依据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执业准则。对于我国法律、法规、制度和执业准则中未做规定的重要事项,应根据国际惯例处理。

(2)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发现虚假、舞弊、不实等情况,应当向委托单位明确指出,并在出具的报告中予以揭示。

(3)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中,发现委托单位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的数据、内容或处理方法有错误,应当提请调整或改正;对于未做调整或改正的,应在审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4)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遇到委托单位示意作不实或不当证明、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不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或有意提供伪证的、有意阻挠查验工作正常进行等情况,

应当予以拒绝或中止审计工作,并说明理由。

(5)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完成审计程序,认真研究审计记录和证据的基础上,形成审计报告,并以恰当的、不致使人误解的方式陈述报告意见。未经规定的审计程序,未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不得为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签发报告或出具其他证明性文件。注册会计师应对其出具审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对于委托单位的预测、计划等含有不确定因素的未来事项,注册会计师不得就其可实现程度作出保证。但不限制注册会计师以咨询的方式协助或代替委托单位从事预测、计划或可行性研究工作。

(7)注册会计师在提供专业服务时,不得代行委托单位管理职能,应避免承担管理决策的责任。

3.阐述注册会计师对委托单位及同行业的责任?

对委托单位所负的特殊责任,具体包括:

(1)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业务的责任。

(2)保密的责任。

(3)按标准收费的责任。

对同业的责任,具体包括:

(1)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树立“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宗旨,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共同维护和增进本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信誉。

(2)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跨地区承接和执行业务,所跨地区的同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阻挠或排斥。

(3)委托单位变更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时,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之前,应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联系,相互了解和介绍变更的情况和原因。

(4)委托单位变更委托后,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对后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予以支持和合作,包括需要时提供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底稿等资料。

4.阐述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责任及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时,因违约、过失、欺诈给客户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经济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5.注册会计师如何规避法律责任?

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相适应,注册会计师必须在执业中遵循执业准则和有关要求,尽量减轻自己的责任,尽力避免或减少法律诉讼。具体措施主要有:① 遵循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要求;② 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③ 谨慎选择委托单位;④ 招收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助理人员;⑤ 严格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⑥ 深入了解委托单位的业务;⑦ 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律师;⑧ 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第四章

1.审计计划的内容包括哪些?

审计计划工作通常包括对审计业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是对审计的预期范围和实施方式所作的规划,用以确定审计的范围、时间和方向,并指导具体审计计划。具体审计计划是依据总体审计策略制定的,对实施总体审计策略所需要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所作的详细规划与说明。审计人员应当为审计工作制定具体审计计划。具体审计计划比总体审计策略更加详细。

2.审计目标包括哪些?

审计目标包括审计总体目标和认定与具体审计目标。审计总目标一般是根据审计授权人和委托人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的监督、鉴证与评价,是一种带有战略性的综合性目标。审计的具体目标是审计总体目标的具体化,根据具体化的程度不同,又分为一般审计目标和项目审计目标两个层次。

3.简述审计的重要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的规定,重要性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如果一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做出的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可见,重要性可视为财务报表中包含错误、漏报能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全面反映的整体理解的“临界点”,超过该临界点,就会影响其作出正确的判断或决策。

4.什么是审计风险?审计风险的组成要素包括哪些?

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审计人员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在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时期,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它们之间的关系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

5.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有什么关系?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

第五章

1.什么是审计准则?审计准则有何作用?

审计准则是审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长期的审计实践中摸索、总结出来的,它既是一个经济范畴,又是一个历史范畴。审计准则,又称审计标准,是专业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必须恪守的最高行为准则,它是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判断标准。

审计准则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实施审计准则可以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

(2)实施审计准则可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3)实施审计准则可以维护审计组织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4)实施审计准则可以促进国际审计经验交流

2.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我国的审计准则作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权威性标准,对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其建设经历四个阶段:制定执业规则阶段、建立准则体系阶段、完善与提高阶段、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阶段。

3.审计依据的含义和特点是什么?

审计依据,就是对所查明的事实与现行的各种规定进行比较、分析、判断和评价,据以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作出审计结论的客观标准。

4.简述审计准则与审计依据的内在联系。

审计依据与审计准则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审计准则解决如何进行审计的问题,是审计人员的行动指南和规范;审计依据则解决审计人员根据什么标准去判别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合法或非法,公允或非公允,并据以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根据。

第六章

1.如何理解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通过注册会计师选取的样本规模来衡量。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的相关认定,或发现其中存在错报方面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也就是说,审计证据应当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并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

2.概述审计证据的获取途径。

审计人员可以采用的审计程序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和分析程序。

3.审计证据的种类包括哪些?

审计证据按其表现形态分类,可以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

审计证据按其相关程度分类,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审计证据按其来源分类,可以分为内部证据、外部证据和亲知证据。

4.简述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

项目经理(或者项目负责人)复核是三级复核制度重的第一级复核,称为详细复核。它要求项目经理对下属审计助理人员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逐张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审计人员及时修改完善。

部门经理(或者是签字注册会计师)是三级复核制度重的第二级复核,称为一般复核。它是在项目经理完成了详细复核之后,再对审计工作底稿中重要会计账项的审计、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以及审计调整事项等进行复核。部门经理复核是对项目经理复核的一种再

监督,也是对重要审计事项的重点把握。

主任会计师(或者合伙人)复核是三级复核中的最后一级复核,又称为重点复核。它是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会计师审计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及其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的复核。主任会计师复核既是对前面两级复核的再监督,也是对整个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度和质量的重点把握。

5.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时间与保存期限分别是什么?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日后60天内。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业务终止后的60天内。

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为自审计报告日起至少保存10年,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业务终止后起至少保存10年。

第七章

1.什么是内部控制?它主要有哪些构成要素?注册会计师对它的了解主要需关注哪些方面?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了实现其发展战略,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确保信息的正确可靠,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单位内部因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使之组成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体系。

COSO报告指出,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个部分。

注册会计师对它的了解主要需关注:

(1)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不论被审计单位规模大小,都应对相关的内部控制测试进行充分的了解。

(2)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其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解,确定是否进行控制测试及准备进行的控制测试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3)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解和测试,非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全部内容。也就是说,对于内部控制良好的单位,注册会计师可能评估其控制风险较低而减少实质性程序,但决不能完全取消实质性程序。

2.内部控制存在哪些局限性?

(1)成本效益限制

(2)例外事件限制

(3)人员素质限制

(4)滥用职权限制

(5)串通舞弊限制

(6)时间效用限制

3.什么是控制测试?其主要内容有哪些?如何确定控制测试的范围?

控制测试是指用于评价内部控制在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方面的运行有效性的审计程序。

主要内容:

一是控制设计测试,即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设计是否适当所进行的审计程序。目的是确定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否能够防止和发现特定财务报表认定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二是控制执行测试,即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被审计单位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即使设计得再完整,也不能减少财务报表中出现重大错报或漏报的风险。因此,针对被审计单位现已存在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应测试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对此,注册会计师应测试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对上述控制,注册会计师就应检查会计人员所记录的购货是否均附有入库单、验收报告和采购部门认可的购货发票。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某项控制的测试范围时通常考虑下列因素::

(1)在整个拟信赖的期间,被审计单位执行控制的频率。控制执行的频率越高,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

(2)在所审计期间,注册会计师拟信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时间长度。

(3)为证实控制能够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所需获取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对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要求越高,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

(4)通过测试与认定相关的其他控制获取的审计证据的范围。针对同一认定,可能存在不同的控制。当针对其他控制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较高时,测试该控制的范围可适当缩小。

(5)在风险评估时拟信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程度。注册会计师在风险评估时对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拟信赖程度越高,需要实施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

(6)控制的预期偏差。

4.简要描述内部控制的描述方法及其各自的优缺点?

(1)文字表述法

文字表述法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健全程度和执行情况的文字叙述。

优点:比较灵活,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作出比较深入和具体的描述,不受任何限制。

缺点:采用文字表述法对内部控制的描述,有时很难用简明易懂的语言来详细说明各个细节,因而有时使用文字表述显得比较冗赘,不利于为有效地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和控制风险评价提供直接的依据。

(2)调查表法

调查表法是将那些与保证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以及与保证财产物资的完整性有密切关系的事项列为调查对象,由审计人员设计成标准化的调查表,并利用表格形式,通过征询来了解内部控制的强弱程度。

优点:一是简便易行,即使没有较高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员也能操作;二是能对所调查的对象提供一个概括说明,有利于审计人员分析评价;三是编制调查表省时省力,可在审计项目初期就较快地编制完成,可以节省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四是调查表“否”栏集中反映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

缺点在:对被审计单位某一环节的内部控制只能按所提问题分别考察,往往难以提供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全面的分析评价;由于调查表格式固定,缺乏弹性,对于不同行业的被审计单位或是特殊情况,往往“不适用”栏填得太多,而使调查表法不太适用;此外,调查人员机械的按照表提问,往往会使被调查人员漫不经心,易流于形式,失去调查表的意义。

(3)流程图法

流程图法是指用特定的符号和图形,将内部控制中的各种业务处理手续,以及各种文件或凭证的传递流程,用图解的形式直观地表现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优点:流程图从整体的角度,以简明的形式描绘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便于较快地检查出内部控制逻辑上的薄弱环节,也便于评审;流程图便于表达内部控制的特征,同时便于修改,在下次评审时,只要根据修改后的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稍微变动几根线条、几个符号,就能更新整个流程图。

缺点:编制流程图需具备较娴熟的技术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颇费时间;流程图法不能将内部控制中的控制弱点明显地标出来,在评价时,往往需要与其他两种方法结合使用。

第八章

1.进行样本设计应考虑哪些因素?各因素和样本量之间有何关系?

在设计审计样本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审计程序的目标和抽样总体的属性。该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

(1)确定测试目标

确定测试目标是样本设计阶段的第一项工作。

(2)定义总体

在实施审计抽样之前,注册会计师应必须仔细定义总体,确定抽样总体的范围。

(3)定义抽样单元

在定义抽样单元时,注册会计师应使其于审计测试目标保持一致。

(4)定义误差构成条件

注册会计师必须事先准确定义构成误差的条件,否则执行审计程序时就没有识别误差的标准。

2.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如何选用抽样方法?

不管使用统计抽样还是非统计抽样,在选取样本项目时,注册会计师都应当使总体中的所有抽样单元均有被选取的机会。使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使审计抽样的基本特征之一,否则,就无法根据样本结果推断总体。实际工作中,选取样本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随机数表选样、系统选样和随意选样。

3.统计抽样与非统计抽样的区别?

所谓统计抽样,是指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抽样方法:① 随机选取样本项目;② 运用概率论评价样本结果,包括计量抽样风险。不同时具备前款提及的两个特征的抽样方法为非统计抽样。统计抽样方法的优点是:① 采用统计抽样,能够科学地确定样本规模;② 采用统计抽样,总体各项目被抽中的机会是均等的,可以防止主观臆断;③ 统计抽样能计算抽样误差在预先给定的范围内的概率有多大,并可根据抽样推断的要求,把这种误差控制在预先给定的范围之内;④ 统计抽样便于促使审计工作规范化。这种方法的缺点是:统计抽样经常被认为是昂贵的,因为需要培训注册会计师掌握抽样技术,另外,如果有关资料不是以有组织的形式保存,则设计和选样的成本会增大。

4.在重估抽样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可能遇到哪些情况?如何进一步处理?

注册会计师分析样本误差后,应根据抽样中发现的误差采用适当的方法,推断审计对象的总体误差,在此基础上,重估抽样风险。注册会计师在细节测试中运用审计抽样推断总体误差后,应将总体误差同可容忍误差进行比较。如果推断的总体误差明显小于可容忍误差,表明抽查的样本符合统计抽样的要求,同时也表明:抽查的样本数量偏多,但审计工作已完毕,不可能缩减样本规模;如果推断的总体误差接近可容忍误差,注册会计师应

考虑,是否增加样本量或执行替代程序。如果推断的总体误差大于可容忍误差,说明经重估后的抽样风险不能接受,注册会计师应增加样本量或执行替代程序。最后,形成结论。注册会计师在抽样评价的基础上,应根据所获取的证据,形成审计结论。

第九章

1.试说明销售与收款循环的主要业务活动。

(1)接受顾客订单

(2)批准赊销信用

(3)按销售单供货

(4)按销售单装运货物

(5)向顾客开具账单

(6)记录销售业务

(7)办理和记录现金、银行存款收入

(8)办理和记录销货退回、销货折扣与折让

(9)注销坏账

(10)提取坏账准备

2.试述销售与收款循环的主要内部控制。

(1)职责分离控制

(2)授权审批控制

(3)会计记录控制

(4)定期核对控制

(5)寄收对账单控制

(6)内部核查程序控制

3.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性复核时,可能涉及的财务比率指标有哪些?

对应收账款实施分析性复核一般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与本企业的历史数据及同行业的平均水平进行比较,以发现应收账款的变化趋势。

(2)应收账款与销售收入的比率。

(3)应收账款周转率。

(4)应收账款与流动资产的比率。

(5)销售退回和折让与销售收入的比率。

(6)坏账准备与应收账款的比率。

4.应收账款函证有哪几种类型?它们适合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函证方式分为肯定式函证和否定式函证两种。

注册会计师采用哪种函证方式,可以根据下述情形作出选择:

(1)当债务人符合下列情况时,采用肯定式函证较好:个别账户的欠款金额较大;有理由相信欠款可能存在争议、差错等问题。

(2)当债务人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可以采用否定式函证:相关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评估为低水平;预计差错率较低;欠款余额小的债务人数量很多;注册会计师有理由确信大多数被函证者能认真对待询证函,并对不正确的情况予以反馈。

(3)有时候两种函证方式结合起来使用可能更适宜:对于大金额账项采用肯定式函证,对于小金额账项则采用否定式函证。

5.如何设计收入的截止测试?

企业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根据这一收入

确认的基本原则,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该注意把握与营业收入确认有着密切关系的三个日期:一是发票开具日期或者收款日期,是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日期;二是记账日期,是指被审计单位确认营业收入实现并将该笔经济业务记入营业收入账户的日期;三是发货日期(服务业则是提供劳务的日期),是指仓库开具出库单并发出库存商品的日期。检查三者是否归属于同一适当的会计期间是营业收入截止测试的关键所在。

第十章

1.采购与付款循环的主要业务活动包括哪些?

(1)请购商品

(2)编制订购单

(3)验收商品

(4)储存已验收的商品存货

(5)编制付款凭单

(6)付款

(7)会计记录

2.采购与付款循环的主要内部控制内容包括哪些?

(1)职责分离控制

(2)请购控制

(3)订货控制

(4)验收控制

(5)应付账款控制

(6)付款控制

3.采购与付款循环中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哪些?应如何进行识别与评估?

影响采购与付款循环和相关账户余额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可能包括:

(1)管理层错报费用支出的偏好

(2)费用支出确认的复杂性

(3)采用不正确的费用支出截止

(4)计量存货成本不正确

(5)发生舞弊的风险

(6)发生各种错误的可能性

在评估采购与付款循环的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采购与付款循环中的控制活动,目的在于实施更有效的审计程序。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必须对被审计单位采购与付款循环中的重大错报风险有一定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设计并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才能应对采购与付款循环中的重大错报风险。

4.执行应付账款函证程序是否与函证应收账款一样有效和重要?为什么?

不是。一般情况下,应付账款不需要函证,因为函证不能保证查出所有未记录的应付账款,况且注册会计师能够取得购货发票等外部凭证来证实应付账款的余额。但如果控制风险较高,某些应付账款明细账户金额较大或被审计单位处于财务困难阶段,则应进行应付账款的函证。

5.注册会计师应如何查找未入账的应付账款?

注册会计师应检查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处理的不相符的购货发票(如抬头不符,与合同某项规定不符等)及有材料入库凭证但未收到购货发票的经济业务;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的相应凭证,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正确。检查时,注册会计师还可以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和采购人员,查阅资本预算、工作通知单和基建合同来进行。

第十一章

1.生产与费用循环的主要业务活动包括哪些?

(1)计划和安排生产。

(2)发出原材料。

(3)生产产品。

(4)费用归集和成本核算。

(5)产成品入库。

(6)发出产成品。

2.生产与费用循环的主要内部控制内容包括哪些?

生产循环的内部控制包括两大控制系统:一是生产过程中的实物流转程序控制;二是对产品成本进行记录与控制的成本费用管理控制和成本费用会计控制。

费用循环控制的内容一般包括:① 有明确的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② 有健全有效的费用预算控制制度;③ 有健全的费用核准制度,严格费用开支的审批,特别是预算外开支批准手续;④ 对费用进行合理的分类,并分别开设明细账,及时进行核算;⑤ 定期检查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

3.生产与费用循环中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哪些?应如何进行识别与评估?

(1)管理层错报生产成本的偏好

(2)成本计算的复杂性

(3)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难以确定

(4)存货存放地点很多

(5)产品的多元化风险

(6)发生各种错误的可能性

在评估生产与费用循环的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生产与费用循环中的控制活动,目的在于实施更有效的审计程序。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必须对被审计单位生产与费用循环中的重大错报风险有一定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设计并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才能应对生产与费用循环中的重大错报风险。

4.注册会计师应如何进行存货的监盘程序?

注册会计师对存货监盘是存货审计必不可少的一项审计程序。具体来讲,为了达到比较好的效果,存货监盘应做好盘点前的计划工作、盘点过程的监督工作及盘点工作结束后的记录工作。

5.主营业务成本审计的实质性程序主要包括哪些?

(1)获取或编制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与明细账和总账核对相符。

(2)编制生产成本及销售成本倒轧表,与总账核对相符。

(3)分析比较本年度与上年度主营业务成本总额,以及本年度各月份的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

(4)结合生产成本的审计,抽查销售成本结转数额的正确性,并检查其是否与销售收入配比。

(5)检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中的重大调整事项(如销售退回等)是否有其充分理由。

(6)确定主营业务成本在利润表中是否已恰当披露。

第十二章

1.筹资与投资循环的主要业务活动包括哪些?

筹资活动涉及的主要业务活动:

(1)审批授权。

(2)签订合同或协议。

(3)取得资金。

(4)计算利息或股利。

(5)偿还本息或发放股利。

投资活动涉及的主要业务活动:

(1)审批授权。

(2)取得证券或其他投资。

(3)取得投资收益。

(4)转让证券或收回其他投资。

2.筹资与投资循环的主要内部控制内容包括哪些?

(1)筹资的授权审批控制。

(2)筹资循环的职务分离控制。

(3)筹资收入款项的控制。

(4)还本付息、支付股利等付出款项的控制。

(5)实物保管的控制。

(6)会计记录的控制。

3.筹资与投资循环中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哪些?应如何进行识别与评估?

(1)管理层错报投资业务及其收益的偏好。

(2)投资计量的复杂性。

(3)投资的公允价值难以确定。

(4)投资业务凭证控制风险。

(5)投资多元化的风险。

(6)发生各种错误的可能性。

(7)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复杂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询问、检查文件记录、观察控制程序等方法获取确切的信息以支持对投资活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识别特定账户余额的影响,并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发现和纠正剩余重大错报风险。

4.注册会计师应如何进行应付债券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1)注册会计师应索取或编制应付债券明细表并与明细账及备查账簿核对相符,必要时,询证债权人及债券的承销人或包销人,以验证应付债券期末余额的正确性。

(2)审查被审计单位债券业务是否真实与合法。注册会计师应着重审查被审计单位发行债券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发行债券所形成的负债是否及时记录等。

(3)审计被审计单位债券是否按期计提利息,溢价或折价发行债券,其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债券票面金额的差额,是否在债券存续期间分期摊销。

(4)审查被审计单位在发行债券时,是否将待发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还本期限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部门、转换股份等情况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5)检查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检查应付债券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

5.长期股权投资的实质性程序主要包括哪些?

(1)获取或编制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2)根据有关合同和文件,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权比例和持有时间,检查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是否正确。

(3)对于重大的投资,向被投资单位函证被审计单位的投资额、持股比例及被投资单位的股利发放等情况。

(4)对于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获取被投资单位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如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则应考虑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实施适当的审计或审阅程序。

(5)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检查股利分配的原始凭证及分配决议,确

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对于成本法和权益法相互转换的,检查其投资成本的确定是否正确。

(7)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9)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上是否已恰当列报。

第十三章

1.货币资金与其他业务循环的关系是什么?

销售与收款循环主营业务收入现销应收账款收回货币资金①②采购与付款循环预付账款预付应付账款支付① 销售与收款循环② 采购与付款循环⑤ 筹资与投资循环③ 存货与仓储循环④ 筹资与投资循环生产与费用循环存货现购③应付工资支付④筹资与投资循环短(长)期借款还款股本发行股票应付利息(股利)支付借款⑤④购入债券出售债券⑤长期股权(债权)投资购入股票出售股票应收利息(股利)收回

2.货币资金审计的主要内部控制内容包括哪些?

(1)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2)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3)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4)监督检查。

3.货币资金审计中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哪些?

货币资金审计重大错报风险的内容包括:企业发生的舞弊事件大多与货币资金有关,特别关注企业可能存在的账外资金和贷款,对货币资金大额收支凭证的抽查应结合其他业务的处理进行分析。

4.注册会计师应如何进行库存现金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1)核对现金日记账余额与总账余额是否相符。

(2)分析性程序。

(3)盘点库存现金。

(4)验证现金收支的截止日期,并审查截止日期前后的现金收支情况。

(5)抽查大额现金收支。

(6)审查外币现金的折算是否正确。

(7)检查现金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列报。

5.银行存款的实质性程序主要包括哪些?

(1)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2)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3)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函证银行存款余额。

(5)检查限定用途的存款或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

(6)抽查大额银行存款的收支。

(7)关注是否有质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8)检查银行存款收支的正确截止。

(9)检查外币银行存款的折算是否正确。

(10)对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条件的银行存款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予以列明。

(11)检查银行存款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第十四章

1.什么是审计报告?如何理解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结果,具有法定证明效力,是对审计工作的全面总结,是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的重要工具,是向审计服务需求者传达所需信息的重要手段,也是表明注册会计师完成了审计任务并愿意承担审计责任的证明文件。

2.列出审计报告的组成部分并解释每一部分的含义。

(1)标题

我国审计报告的标题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在美国,有时也称为“独立审计师报告”“独立审计师的意见”等。

(2)收件人

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审计报告应载明收件人的全称,针对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出具

的审计报告,收件人通常为被审计单位的全体股东或董事会。

(3)审计意见

审计意见部分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指出已审财务报表;第二部分应当说明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

(4)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标题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的部分。该部分提供关于审计意见的重要背景,紧接在审计意见部分之后。

(5)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标题为“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的部分,其中应当说明管理层负责下列方面:① 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② 评估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和使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适当,并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对管理层评估责任的说明应当包括描述在何种情况下使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

(6)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标题为“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的部分,其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 说明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② 说明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并不能保证一定会发现存在的重大错报。③ 说明错报可

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④ 说明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⑤ 通过说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对审计工作进行描述。⑥ 说明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

审计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的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以明确审计人员的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一名对审计项目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

审计报告应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9)报告日期

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

3.出具标准审计报告的条件是什么?

4.注册会计师对期初余额审计的实质性程序是什么?

(1)分析被审计单位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的期初余额。

(2)确定上期是否经过审计

(3)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在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或上期未经过审计的情况下,应采取以下审计程序:

①向管理层询问有关情况。

②审查上期的有关资料。

③通过本期的审计程序加以证实。

④追加其他适当的实质性程序。

5.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等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条件分别是什么?

注册会计师在经过审计后,如果认为被审单位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但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未调整事项。(2)审计范围受到局部限制。

注册会计师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未能从整体上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则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不能就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公允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既不发表肯定意见或

否定意见,也不发表保留意见。

注册会计师发表无法表示意见,不同于注册会计师拒绝接受委托,它是在注册会计师实施了必要审计程序后所形成的结论。注册会计师发表无法表示意见,不是注册会计师不愿意发表无保留、保留或否定意见,而是由于一些重大限制使得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能对一些重大事项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从而不能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公允反映形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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