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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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BROWSE圄圜凰墨 财政部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新制度对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进行了全面规范。总则 12月14日,财政部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简称 部分规范了制度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核算主体、建账要求、《规定》),对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相关 核算基础、会计要素、记账方法、核算原则等;会计科目及使用 项目列示等做了详细规定。 说明部分则列示了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 《规定》对十项增值税会计处理做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取 共33个会计科目,并对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明细核算要求及 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相关账务处理进行了详细规范;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部分对会计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进项税额抵扣情况 报表格式、编制方法、附注编制等进行了规范。 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f13未交增值税的账务 处理、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 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 务处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等。 财政部就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 12月221=1,财政部发布《关于就<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100 号一战略管理>等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的函》,要 《规定》指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 求各单位组织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 7年3月31日前 将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本次征求意见稿是在201 5年度财政部管理会计专项课题研 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 究成果基础上,经广泛调查研究,并多次邀请企业、咨询公司和 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 交增值税”、“代 扣代交增值税”等 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应在资产负债表中 的“应交税费”项 目列示。 高校等各方知名管理会计专家进行研究讨论后形成的。 征求意见稿中的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由6项概括 旨引和 1 6项工具方法指引组成,内容涉及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 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和其他领域。其中,战 略管理领域包括1项概括性指引和1项工具方法指引;预算管理 领域包括1项概括性指引和1项工具方法指引;成本管理领域包 括1项概括陛指引和4项工具方法指引;营运管理领域包括1项概 括性指引和3项具体工具方法指引;投融资管理领域包括1项概 括性指引和2项工具方法指引;绩效管理领域包括1项概括性指 引和3项工具方法指引;其他领域包括2项工具方法指引。各管 此规定自发布 之日起施行,2016 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 理会计领域的其他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将根据财政部的工作计划和 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 实务需要不断制定完善。 财政部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 日前,财政部发布《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行} 充、修 口整合。 财政部发布201 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12月9日,财政部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十五 公告分别对财政部组织专员力、检查的企业、金融机构和证券资格 (简称“新制度”),对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体系进 号、第三十六号、第三十七号。其中,第三十五号和第三十七号 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体系包括《社会保险基金 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处理结果进行了逐户公告,第三十六号公告 会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新型农村社会 对各地方财政部门检查企事业单位、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 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 去》和若干项补充规定。随着社会 检查处理情况进, ̄5--T逐省公告。 保险体系不断健全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的完善和发展,现行 此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执行财税法规、财务会计制 的体系已不能满足社会保险基金会i寸核算的要求,新制度就是在 度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荆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 这一背景下制定的。 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严肃财经纪律等作为检查重点。检查表明,注 新制度的制定遵循了三项原则:全面覆盖社会保险法险 册会计师行 【J 执 I质量不断提升,企业财务会{十工作规范化程度 种;统—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框架;充分满足社会保险 逐步提高。但仍有部分单位暴露出财税法规政策执行不到位、 求。 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薄勇弓、内部控制不健全甚至严重违反 2016・12总第161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