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为数字音乐付费吗?
——简述付费数字音乐现状及发展方向 前段时期,一些知名的音乐服务网站如豆瓣电台、虾米音乐和音悦台纷纷推出了付费音乐服务,加上之前京东推出的类似于itunes的京东数字商城,以及被 传得沸沸扬扬的一条“几大国际唱片公司将联合国内酷狗、酷我、百度、QQ音乐尝试采取收费包月制度”的消息,让不少人惊呼,中国付费数字音乐的时代要来临了,果真如此吗?
一、付费数字音乐即将面临的问题
相信当今大多数人都有从网络上下载歌曲的经历,想要听什么歌曲,不论国内国外,不论曲风曲种,都可以从网络上免费下载,而且还有各种音频格式供大家选择,既方便又省钱的模式让所有人乐在其中。所以当听说以后下载歌曲要收费时,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我们不愿接受付费音乐!
和其他许多正版的东西一样,付费音乐将面临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也使得付费音乐很难在国内实行: 1.用户习惯
百度MP3等免费的盗版音乐下载服务已经形成了一个音乐免费的思维定势和大环境,尽管取得“巨大”成功之后的百度开始推“百度ting”之类的正版音乐,但是用户习惯已经形成了:既然有免费,为什么还要付费,尤其是对于广大对音乐品质要求并不高的用户来说; 2. 付费模式
关于网上音乐的收费标准,市场比较一致的说法是,如果在一个月时间内,用户付7块钱可以获得授权下载7首歌曲;当在一个月 时间内付费达到20元时,用户可随意下载音乐。对于这个传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方面不置可否,部分音乐在线平台也多讳莫如深。大家都认为正版音乐下载该收费,但是怎么收,还是一个问题; 3.版权
在欧美音乐消费市场中音乐内容是付费的,新媒体下著作权保护体系很成熟,而国内用户很容易下载到盗版音乐,盗版音乐毫无成本,而打击盗版让唱片公司疲于奔命。并没有一个良好的机制去反盗版,而盗版音乐带来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艺人失去了生产高品质好音乐的动力,久而久之,用户再难听到高品质的音乐,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二、付费数字音乐出现的原因
为什么在免费下载音乐这么多年后才提出付费音乐这个想法呢?这就不得不提到数字音乐对实体音乐的冲击。“去年实体唱片的销售额比前年又下跌了15%,互联网所带来的数字格式最终将取代CD光盘成为储存和传播音乐的主流格式。在这样的前提下,数字音乐消费也必然成为最后的主流” 百度公司负责在线音乐相关事务的资深人士说。
“去年实体唱片的销售额比前年又下跌了15%,但唱片公司在利润方面依然没有太大变化。”某曾就职于MTV,现就职于百度公司负责在线音乐相关事务的资深人士Jack说,“大家其实都非常清楚这样的情况还会一直持续下去,唱片业正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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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一场革命。和以往一样,革命的起源来自于传播载体的改变。”
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百度音乐搜索告上了法庭。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表示:百度向网友免费提供歌曲网上传播服务已侵犯音乐权利人利益,要求立即停止并公开道歉,同时赔偿著作权使用费和诉讼合理支出106万余元。
“在这些搜索企业中,百度是最大的,我们只能擒贼先擒王。这次诉讼只是希望他们停止侵权行为,最终目的不是把百度斗倒,而是希望能够达到双赢。”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说。
张志远,北京数字音乐咨询顾问公司CEO,艾瑞咨询娱乐产业顾问,曾负责中移动全曲下载业务营销策划工作,及联通中央音乐平台运营策划工作。在对他的采访过程中,记者提出一些关于在线付费数字音乐和传播载体的问题:
Q1:在欧美和日韩市场上,在线付费音乐已经拥有可观的市场规模。在中国,这个市场一直迟迟未有起色。中国的在线付费音乐市场是让百度给毁了吗?
张志远:我不认为是这样。百度作为媒体存在,方便了用户,是有它的价值存在。除了百度以外,还有BT和各种在线音乐试听网站,即便没有这些,国内的在线付费音乐也很难发展起来。这是因为国外在线付费音乐的发展是有两个比较充足的条件,一是国外消费者的版权意识,二是国外人人都有信用卡,支付模式相对简单。国内版权意识的淡漠和支付模式的繁琐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在线付费音乐市场。
Q2:在数字时代,传统的著作权保护模式是否已落后于技术的发展?
张志远:在新媒体迅速发展的阶段,版权的立法已经远远低于技术的发展速度。法规要适合新的生产力,必须要做调整。市场只能驱动立法,这中间的灰色时间,就会产生一些联盟,游说或者促进立法的形成来保护版权,还有一种比较极端的现象,就是一旦市场和立法不适应,就会盗版横行。
Q3:目前,百度和一些唱片公司其实也有合作,这种合作的情况如何?
张志远:唱片公司和百度的合作是基于广告分成基础上的,每个唱片公司能分到多少钱是取决于百度能拉来多少广告,百度拉来的广告越多,唱片公司分到的越多。目前百度和唱片公司分的只是百度播放器上的广告,而在百度MP3频道上的广告以及搜索关键字上的广告,是不分给唱片公司的。百度MP3频道的流量占到百度总流量的30%左右,按这个比例,MP3频道收入也可能占到百度整个收入的30%,要是和唱片公司一起分整个频道的成,显然不太可能。所以唱片公司能分到的只是很少部分。
Q4:国内的付费音乐似乎可能消灭在萌芽阶段,如果真是这样,利弊何在?
张志远:我认为互联网的精神是自由、分享、免费。未来在线付费音乐、电影业务会有两个大的方向,一是在线销售方式,另一种更重要的方式是用户免费,由广告商买单,即消费者在网上听音乐是免费的,而由广告商来承担这些费用。后者是未来的大方向,符合互联网的精神,也更适合中国的现状,但这种方式的弊端就是会造成唱片公司收益的减少。从目前看来,即使有正版数字音乐网站做付费音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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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也很小。
Q5:你对这次“争论”的结局有何预测?
张志远:业内人士可能都有预料,音著协和源泉胜诉的机会不大。百度需要加强媒体的权威性,并且获得广告主认可,从而获得更大的广告收益,把蛋糕做大,才能让产业链上的利益各方都满意。
三、中国数字音乐前景预测
作为世界流行音乐的热土,美国的音乐市场的销售情况,是全球的风向标,我们不妨对比着来看。
在2011尼尔森和Billboard 音乐产业报告中显示,美国的数字音乐销量第一次超过实体音乐销量,占总销量的50.3%。2011年,音乐市场总销售额突破16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其中数字音乐销售额为12.7亿美元,比去年多出1亿美元,同比增长了8.4%。而实体音乐销售额为2.28亿美元,相比2010年下降了5%。
知名乐评人“爱地人”对尼尔森的统计结果并不意外:“数字音乐这些年的上涨谁都看得到,所以取代实体唱片是必然的。尤其前几年苹果iTuens数字音乐平台的开通,可以说是一个关键的转折点。“爱地人”认为,乐迷喜欢实体唱片是出于一种怀旧的情绪,在数字音乐和实体音乐经过多年的较量后,他们的人群已经分流,“人们一直在说音乐产业在滑坡,其实只是实体唱片在滑坡,而在演出产业,数字音乐方面,这些年都在上升。”
国外“战局已定”,国内音乐产业是否也有所好转?记者在调查后发现,国内实体唱片销量下滑速度依旧,数字音乐的前景仍然不明朗。“爱地人”则表示,数字音乐在国内还几乎是零,数字音乐要在国内发展,就必定有其独特的盈利模式:“国内数字音乐起步太晚,消费者的版权意识还是很淡薄,数字音乐和实体唱片一样,只是帮助音乐人宣传自己作品的工具,而不能为他们带来实际的收入,大部分音乐人还是得靠演出赚取收入。
四、解决问题新思路
(一)让广告主为免费买单
作为至今依然保持着一定对立关系的两方势力唱片方和网上音乐方最终达成的一致是,既然很难从消费者身上收到钱,那为什么不尝试着考虑利用互联网本身的特性,让广告主们去为这些免费的午餐买单?
“林俊杰的最新专辑就选择在百度新歌首发平台上做了发布。”相关音乐人士介绍说,“用户通过这一平台可以独家试听这些最新专辑里的歌曲,并且可以随时查看相关的排名、评论等等。和以往‘上网搜歌’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该平台上发布的新歌只提供试听,不提供下载服务,这也就从根本上解决了版权的问题。而把百度在其他平台上成型的广告模式搬过来,很容易就能实现规模化的收入。今年第2季度,百度已经和首批开展类似合作的唱片公司进行过分成。”
在国外,Youtube在遭遇版权诉讼之后开始重新考虑自己的在线音乐和在线视频版权问题。Youtube的思路是,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版权分析系统,以“机器+人工”的方式将网友自主上传的产品配上版权标签,并以此为依据与版权的拥有者共享相关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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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数字音乐版权商业化新模式
提出数字音乐收费问题的根本还是版权问题,在线免费下载音乐侵犯了音乐制作人等相关人员的权利,同时也使实体唱片业遭到打击,如果能解决好版权问题,相信对大众、对音乐人、音乐公司都有帮助。
前些日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北京市将推出《数字音乐版权收入倍增计划》,以期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数字音乐版权商业化新模式,使参加本计划的作者、唱片公司等权利人实现版权收入翻番,推出的原创作品数量翻番。
“政府主管部门已经认识到了音乐产业面临的困境,并将在积极研究的基础上,适时推出一套保护音乐版权的组合拳”,王野霏说。他表示,政府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数字音乐的版权保护,鼓励音乐原创,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音乐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进而促进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围绕如何实现这一收入倍增计划,王野霏介绍说,北京市版权局将从五个方面来推进音乐版权保护工作:
1、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版权意识,为计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2、组建版权产业联盟,推动版权合作共赢。北京市版权局将指导建立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在整合数字音乐产业上下游企业各方力量的基础上,建立音乐产业联盟分支;建立由法学专家、互联网专家、版权代理人等资深人士组成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专家库”,为促进数字音乐产业发展献计献策;建立由资深版权律师组成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律师团”,为权利人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取证、代理维权诉讼等专业服务;
3、支持搭建一个由版权联盟成员共同推出的正版、公正、公开、公平、诚信的音乐合作交易平台——版权财富网音乐版权交易平台。并以此交易平台为基础,构建正版数字音乐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设正版音乐库,为广大用户提供丰富的正版作品;
4、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合作建立网络版权监测中心,加强对网络环境下数字音乐版权的监管和保护。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数字音乐版权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5、制定扶持优惠政策,奖励优秀鼓励原创。鼓励音乐企业入驻中国出版产业基地,给予税收、租金等方面的优惠利用文博会等相关展会,为音乐企业提供宣传展示平台;对数字音乐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给予支持,鼓励音乐原创。同时,还将设立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专项资金,定期评选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优秀企业及个人,给予其相应的奖励、表彰或政策支持,鼓励原创音乐发展,打造优秀音乐品牌,并推动我国音乐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五、国外的正版付费数字音乐
如果我们要实行数字音乐付费计划,不妨参考一下国外的正版付费数字音乐方法,也有助于我国建立在线音乐付费制度。 1、iTu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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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nes是在闭环系统内打造的依靠硬件来推动音乐的消费,iTunes是一个连接器,一端连接的是播放设备,另一端连 接的是播放内容。设备这一端的使用者乐于为便利的获取内容付费,内容这一端的唱片公司别无选择,只能将定价权让给苹果。由此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当 然,iTunes模式的成功也有其历史原因:音乐工业接连在几起版权诉讼中胜诉,将MP3.com、Napster等音乐分享服务逼进死路。
2、Pandora (潘多拉)
简单的讲潘多拉网络电台其实就是一个高度个性化的“私人电台”。通过研究包括旋律、和声、节奏、形式、作品及歌词等在内的 400项音乐特征,对歌曲的音乐结构进行分析形成“音乐基因组”;并在此基础上以独具特色的方式为用户提供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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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点播等个性化服务。潘多拉网络电台不 设置音乐播放列表,不能播放用户选定歌曲,完全颠覆传统播放器模式。
3、Last.fm
Last.fm 是一个音乐推荐服务,The Scrobbler 根据播放过的曲目帮您发现更多音乐。当您播放歌曲时,The Scrobbler 会向 Last.fm 发出歌曲信息,然后根据播放哪些曲目最多、您最喜爱哪些曲目、在特定时间内您播放某位艺术家作品多少次,以及哪些好友有相近品味等来发现更多音乐。
4、Spotify
Spotify走的是和iTunes相同的道路,抢的是iTunes的饭碗,你可以在线试听(有6个月的免费期),也可以 通过Spotify音乐下载商店下载歌曲,同步到你的iOS、android和kindle fire灯设备,目前Spotify 的付费用户差不多在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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