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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非常规风险分析

2023-08-25 来源:爱够旅游网
第24卷第4期 2012年8月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Vo1.24 No.4 Aug.2012 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非常规风险分析 陈琳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国际经贸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摘要:随着我国企业海外投资规模的扩大,面临的投资风险日益增多。相对于传统的商业风险而 言,由政治势力干预、政策和法律变动、蚕食式征用和恐怖主义、民族主义等构成的非常规风险由于具 有不可预期、难于控制的特点,成为目前我国企业海外投资中面临的最大的风险。应该从政府和企业两 个层面通过加强海外投资的服务管理体系等方式达到防范和规避非常规风险的目的。 关键词: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非常规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533(2012)o4—0083—04 一、问题的提出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海外投资呈几何级数增长。商务部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对外直 接投资流量从2002年的27亿美元上升到2011年的688.1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为54.4%,在 全球国家(地区)的排序由第26位提升到第5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2011年我国境内投资者 共对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的3391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实现直接投 资600.7亿美元,同比增长1.8%。…2012年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势头依然强劲,据商务部统计, 1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87个国家和地区的35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实现非金融类 对外直接投资43.76亿美元,同比增长59.9%。然而,跨境投资在充满机遇的同时,亦将使企业 面临更大更复杂的风险。因此,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强的环境下,识别并有效防范海外投资风 险,已成为我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时关注的重点。 关于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国内不少学者已进行了研究。如刘红霞对中国企业的海外投 资风险预警系统的构建和防范措施做了较全面的阐述;_2 聂名华把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分为 国家政治风险、政策与法律变动风险、投资决策与经营风险等,并结合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 案例作了相关的分析; 许慧等对近年来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失败案例进行了分类剖析,并提出 防范海外投资风险并加强监管的政策性建议;_4 梅新育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划分为商业风 险和非常规风险,认为海外投资虽然充满机会,但各种新型的非常规风险亦不能忽视。_5 在企业 的海外投资风险中,商业风险属于企业可以控制的非系统风险,L3 主要是指由于国际市场的变化 而引起的如汇率变化、供需形势以及由于交易、合作对象的信用状况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风险, 主要有营业中断、采购或供应合同受威胁的经营风险、财产被盗或损毁、现金流中断的财务风 险、汇率变动的外汇风险、管理风险等等。而非常规风险,是指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由于国 收稿日期:2Ol2—03一l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财政保障机制研究》(编号:11CGII)99),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青年项目 《服务外包与珠三角产业升级问题研究》(编号:20100235)。 作者简介:陈琳(1975一),女,广东梅县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世界经济。 83 内外政治、经济等各种环境变化和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影响到企业对外投资预期目标的实 现,甚至由此给企业所带来的各种生产和经营损失。非常规风险是目前我国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 过程中面临的最不可预期并难以控制的风险。因此,对海外投资的非常规风险进行深入的研究和 防范,对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行为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非常规风险分析 从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特点来看,由于投资的主体以国有企业为主,在实践中,极易被 东道国抹上浓重的政治色彩而遭受非常规的政治风险,从投资的行业和区域上看,技术水平不够 高,大部分都投资于发展中国家,而这些国家的政局往往不太稳定,法律法规也相对不太完善, 企业要面对很多不可预期的非常规的风险,如政策和法律变动风险、征收风险、政治暴力、恐怖 主义和民族主义风险等。 1.政治势力干预的风险。东道国政府为了实现既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等目标,或为降低外资 企业对本国同行业的竞争力、维护本国企业的利益,东道国政府往往会在税收、立法等方面采取 一系列歧视性的政策实施干预。 一是在外资企业的投资结构上仅限于合资合作经营,并同时规 定合资合作企业中外国投资者所占比重的限度;在外资企业企业管理人员内部,规定由本国公民 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比例;二是确定有利于东道国的转移定价政策;在产品的销售方面限定外 资企业产品在当地的售价;三是要求外资企业采购东道国当地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要求外资企业 支付各种名目的社会和经济上的附加费;征收附加税和额外的公共产品使用费;四是在法律上, 实施歧视性政策,对本国国民对外资企业的抵制活动给予公开或半公开的支持。2008年次贷危机 以来,欧美企业纷纷陷入困境,我国经济则较早从危机中恢复过来,并相继进人一些发达国家进 行海外投资,国家间的竞争令东道国政府对崛起的我国企业分外警惕,对于我国企业海外的投 资,常常以“中国威胁论”为由进行政治势力干预。如中铝注资力拓一案就由于遭到澳大利亚财 政部和商务部等政治势力的阻击而宣告失败;中海油在收购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一案中,亦因美 国国会以“国家安全”的名义为由反对而未能成功;华为收购马可尼时亦因为遭遇到英国保守势 力的阻挠而失败。此外,第三国政治势力干预的风险也日益多见。如2004年,中石化参与竞标 伊朗油田时,就遭到了来自美国政治势力的阻挠。由于日本的参与,我国与俄罗斯的石油管道工 程多次受扰,导致安大线上的前期投入最后全部落空,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利益。 2.蚕食式征用风险。是指东道国政府并不以公开的形式直接征用外资企业的有形财产,而 是以强制国有化、限制借贷、歧视性待遇、改变外资政策、强制出口等措施阻碍外国投资者实际 控制、使用和处置本企业财产,从而构成事实上的征用行为。当前,我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 程中所面临的蚕食式征用风险主要有几类:一是以贸易保护主义为幌子的蚕食式征用,二是与东 道国国内腐败相结合的蚕食式征用,三是由于东道国的外资政策或法规变动导致的蚕食式征用。 如委内瑞拉政府已经几次通过修改本国有关石油工业管制的法规,将外资企业的部分开采项目特 许权使用费从1%提升至16.6%,并把石油项目的收入所得税率从原来的34%提高至50%,使包 括我国在内的大量外资企业面临蚕食式征用风险。在俄罗斯,从20世纪9O年代起,屡屡发生的 俄罗斯警方查抄华商货物的恶性事件,就是由于俄罗斯国内体制问题造成警察部门眼红海关人员 从华商的“灰色清关”捞得丰厚油水,是典型的贸易保护和东道国腐败相结合的产物。 3.恐怖主义与政治暴力风险。近年来,随着海外投资步伐的加快,我国企业加大了在中东、 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的投资,重点投资的领域则是资源开发型行业。然而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由于 经济不发达,政治局势和社会治安都存在较大隐患,恐怖主义活动、反政府武装暴力行为时有发 生。在此类国家的政治动乱和恐怖主义活动中,我国企业往往成为受到冲击最大的外资企业。 2012年年初,由于中东和北非地区的政治动荡,中资企业在所有发生骚乱的国家均遭受到了不同 程度的冲击。2012年1月份苏丹反政府武装组织绑架29名中国建筑工地工人事件;在利比亚, 84 我国有75个企业共约50个工程项目,涉及金额188亿美元,2012年2月份开始爆发的利比亚内 战,已令我国13家央企在其国内的投资项目被迫暂停,涉及项目合同总金额超过410亿元。 4.民族主义风险。一些狭隘的民族主义是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扩张过程中遇到的另一个大 的威胁。我国企业近年来在亚、非、拉丁美洲的对外投资往往是集中于矿业、油气资源领域,同 时也是最容易受到资源民族主义影响的领域,由于自然资源日渐流失和环境的破坏,通常容易引 起投资国民众的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经营当中不实施本地化战略,不适当地融人当地的 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与当地政府和公众不及时进行有效的沟通及协调的话,则极其容易引起 当地政府和民众的排华情绪,从而遭遇到民族主义的风险,我国企业在当地的产权随时都会受到 威胁。如俄罗斯曾邀请中石油于2002年12月参加斯拉夫石油公司股权的拍卖。但是由于在拍卖 前的一个月里,俄罗斯民族主义意识大起,民意中反对由中国控股俄罗斯石油公司的呼声迫使俄 议会通过紧急立法,禁止任何国有股份超出25%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参与俄罗斯国有股份 的拍卖。中石油因此被迫退出拍卖。 5.政策与法律变动风险。我国企业进行对外投资的发展中国家,往往是在资源丰富的亚洲、 非洲、拉丁美洲,这些国家由于经济不发达,为了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一般会采取一些鼓励性 的政策措施吸引外商投资和引进技术。但同时,他们也会通过政策立法,对外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加以不同程度的限制,以保护本国的民族工业和有限的自然资源。甚至还有的国家外资政策朝令 夕改,令外国投资者损失惨重。更值得重视的是,这些国家往往政局不太稳定,部族冲突和政权 更迭的事情时有发生,而政权更迭之后,对外资政策也会发生重大的变化。2008年lO月31日, 政权更迭后的尼日利亚新政府宣布中止其两年前与我国中土公司签署的价值83亿美元的铁路改 造合同。理由则是这项由前政府总统奥巴桑乔极力推进的合同“需要政府进行重新核查”。 6.文化冲突风险。在海外投资过程中,各国的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不同,我国企业在海外 投资过程中由于文化差异和沟通方式不同而带来的与东道国相关人员在价值取向、思维方式、企 业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对跨国企业生产经营往往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其可能使跨国企 业的实际收益与预期经营目标相背离,甚至导致企业投资失败。 三、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非常规风险防范 (一)政府层面。 1.提供海外投资公共服务。政府部门要发挥对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 风险管控的作用,由商务部定期发布海外投资国别地区指南及投资环境报告,对有关人员进行境 外安全培训,指导相关企业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对外投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商务部应会同有关部 门加强对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高风险地区安全形势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及时完善对外投资风险评 估预警系统。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和相关投资国或地区签署双边、多边和国际投资保护协定, 当风险发生时,争取提交到我国或缔约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来进行仲裁,以尽可能减少损失,更好 地保障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安全。 2.健全海外投资法律法规保障机制。相比国内名目繁多的吸引外商投资的保护制度而言, 针对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显得相当滞后,甚至在海外投资保险和海外企业权益 保护方面的有关法律还是空白。因此有必要根据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发展情况,制定企业对外投资 基本法及配套法律法规,以规范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项目的审批、监管,保护海外投资有法可依, 加大政府对海外投资企业的引导、促进、协调、服务和监督,提高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管理安全 水平。在适当的时候出台《对外投资审查法》、《对外投资保险法》、《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法》、 《对外投资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协调海外投资企业、东道国与我国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 借鉴Et本的“海外投资亏损准备金制度”和美国的“代位求偿”双边协定制度,完善我国的海 外投资保险制度,拓宽境外投资保险覆盖面,引入多家保险机构竞争,将政策性保险进行商业化 85 运作,促进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健康有序发展。 3.建立海外投资信息服务平台,尽量避免或减少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进行海外投资而导致 的损失。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如银行、保险公司、商会、行业协会、仲裁机构、法院等要为企业提 供信息辅导、咨询服务。如可由行业协会牵头提供一个由对外投资企业、商会、东道国政府及民 间多方沟通的平台,对企业拟投资目标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宗教、自然地理等情况进 行收集、整理,同时加强海外投资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银行等相关部门提供对投资风险 和相关问题的有效评估,对投资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资金、法律和争议等问题提供有效服务,以 增强企业海外投资抗风险的能力,提高企业投资效率。 (二)企业层面。 1.加强企业投资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建设。鉴于我国企业海外投资所面临的一系列不确定 因素,为了有效应对诸多的非常规风险,企业应加强海外投资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建设。投资 前,企业要做好可行性研究,借助政府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所掌握的商务信息,全面评估拟投资 国家或地区的政策、投资环境与政治风险,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根据对拟投资地区的预 测,充分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预先规避各种非常规风险。建立一套预警系统,在投资中,通过 及时跟踪和监督,对潜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及时预报,以便于有效防范和化解跨国投资过程 中风险。当投资风险发生后,企业应该主动寻求我国政府在当地的驻外机构的帮助,充分利用我 国和东道国对外资企业保护的法律法规,利用双边、多边投资保护协议,积极采取各种风险管理 和保险策略来尽可能缓解、降低和转移风险损失。 2.实施投资多元化、经营本土化战略。目前,我国企业由于海外投资区域过于集中,不利 于分散各类风险。随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逐步扩大,应逐步实现更为多元化和全方位的流向 分布。为避免由于民族主义造成的风险,在投资结构上,也要尽可能采取合作、合资的方式,或 与当地签订服务合同,只提供技术、人力及销售服务,减少产权风险。除此之外,我国企业在进 行海外投资时应适当采用本土化的经营战略,熟悉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聘请当地人为工作人 员,甚至可以聘用东道国人员作为中高层技术和管理人员;采购东道国当地企业的原材料,结成 适当的利益纽带;同时尊重当地的风俗民情以及宗教信仰;为东道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做 贡献。[ 3.培养和选拔跨国经营人才。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重点地区很多是亚、非、拉等发展中国 家,而这些国家和地区文化组成纷呈,民族、种族矛盾复杂,历史风俗差别显著,政治环境多 变,为了有效参与海外市场的激烈竞争并防范诸多的“非常规”风险,我国企业应重视对国际化 企业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工作,通过多角度的组织培训,完善他们的知识结构,尤其要特别注 重培养和选拔懂技术、外语、熟悉国际商业规则、涉外法律法规和了解当地的历史、风土人情、 人文环境的复合型人才,组建一支适合国际化运作的团队。 参考文献: [1]中国商务部合作司.2011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简明统计[EB/OL].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 tongjiziliao/dg22/201201/2012010793419/.html,2012一O1—19. [2]刘红霞.中国境外投资风险及其防范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3). [3]聂名华.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分析[J].经济管理,2009,(8). [4]许慧,胡曲应,许家林.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防范与监管[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9,(6). [5]梅新育.海外投资风生水起,但须小心“非常规暗礁”[N].南方都市报,2010—12—27(co2). [6]王克群.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及解决对策[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7,(5). 责任编辑:明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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