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
2009-2010年度课题申报方法
为推动广东职业教育科学研究的进一步开展和研究水平的提高,根据学会2009年工作计划,现将2009-2010年度科研规划立项的申报方法公布如下:
一、申报对象
课题申报对象为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各会员单位,教育教学人员;
二、申报人条件
1.课题申报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3.每个负责人只能承担一个课题,每个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
4、每个单位申报课题不得超过2个。
三、选题要求
选题主要以《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2009-2010年度)》为依据。该《指南》的作用在于为申报提示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各申报人在确定选题时应根据《指南》及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即可在《指南》的框架范围内拟定适合本单位实际需求的课题,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指南》未涉及到的课题,只要申报者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也可申报。
四、申报表填写、择优立项
1.课题立项申报表由课题负责人填写,一式三份,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寄送到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2.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课题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立项;
3.通过立项的课题,学术委员会将进行编号注册,并发立项通知书。申报人收到通过立项的通知后,即可组织有关人员开题,并进入实质性研究;
4.申报人须使用从广东省职教学会网站下载的原规格申报表(包括按原规格复印的),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更改的申报表。
五、申报时间、研究时间
课题立项申报时间自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10月20日,课题研究时限为2010年10月30日。需要跨年度研究的,经批准可适当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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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课题
1.本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
2.所报课题为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
七、立项课题成果的认定与推荐
1.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或论文,如有其他成果,仅作为课题附件;
2.课题研究结题后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聘请专家进行项目结题鉴定,并报省职教学会学术委员会。经学会学术委员会认可评审合格的课题,将由省职教学会颁发“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09-2010年度科研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2.省职教学会将于2010年12月左右组织专家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3.对获得一等奖的部分课题成果,学会将汇编成册,由出版社正式出版。
4.省职教学会将定期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国职教学会推荐优秀科研成果。
八、研究经费及评审表彰费
1.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自行筹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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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项课题的立项申报需缴纳课题评审费100元;
3.各项课题的验收、评审、表彰等所需经费由省职教学会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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