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2011年)
万科(网上资料,年份未知)
华润(年份未知)
1. 供应商名册的建立
1.1 区域总部供应商名册的建立
1.1.1 《供应商名册(适用于区域总部)》由区域总部招标采购部建立,经区域总部工程管理部审核,报区域总经理批准。
1.1.2 供应商名册分为“候选”、“试用”和“合格”三分册。取得投标资格但未与区域总部建立合同关系的供应商列入“候选”分册,初次与区域总部建立合同关系的供应商列
入“试用”分册,经区域总部履约评估总体表现满意的供应商列入“合格”分册。
1.1.3 供应商名册建立前,首次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正在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可不经评审,直接列入公司供应商名册“试用”分册。多次(含两次)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正在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可不经评审,直接列入公司供应商名册“合格”分册。曾经与区域总部建立合同关系但供应商名册建立时已完成合同履行的供应商,由区域总部招标采购部填写《供应商合同履行评估表(适用于区域总部)》,经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城市公司负责人、区域总部工程管理部、区域总部设计管理部、区域总部合约管理部评估,并经区域总部招标采购部负责人批准以决定是否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1.2 区域总部集中采购供应商名册的建立
1.2.1 《集中采购供应商名册》由区域总部招标采购部建立,经区域总部工程管理部审核,报区域总经理批准;
1.2.2 区域总部集中采购供应商名册分为“试用”与“合格”两分册。参与集中采购投标(含初次与公司建立集中采购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列入\"试用\"分册,已多次(含两次)与公司建立集中采购合作关系且总体表现满意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列入\"合格\"分册。
1.2.3 初次参加公司集中采购投(议)标的供应商,由区域总部招标采购部经办人填写《集中采购投(议)标资格审批表》,其资格由区域总经理批准。
1.2.4 取得集中采购投(议)标资格的供应商和列入集中采购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区域总部集中采购的投标、议标。
1.2.5 供应商分别被三家以上(含三家)不同的城市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此供应商不得通过集中采购投(议)标单位的资格预审。
1.3 城市公司供应商名册的建立
1.3.1 《供应商名册(适用于城市公司)》由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建立,经城市公司设计管理部审核,报城市公司负责人批准。
1.3.2 供应商名册分为“候选”、“试用”和“合格”三分册。取得投标资格但未与城市公司建立合同关系的供应商列入“候选”分册,初次与城市公司建立合同关系的供应商列入“试用”分册,经城市公司履约评估总体表现满意的供应商列入“合格”分册。
1.3.3 供应商名册建立前,首次与城市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正在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可不经评审,直接列入城市公司供应商名册“试用”分册。多次(含两次)与城市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正在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可不经评审,直接列入城市公司供应商名册“合格”分册。曾经与城市公司建立合同关系但供应商名册建立时已完成合同履行的供应商,由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填写《供应商合同履行评估表(适用于城市公司)》,经城市公司设计管理部评估,并经城市公司负责人批准以决定是否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1.3.4 已在《供应商名册(适用于区域总部)》中进行了分级的供应商,《供应商名册(适用于城市公司)》中不应重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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