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了共同发展, 石灰石沙石厂生产工作,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地、平等互利、诚信守信的原则,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和期限。
1、合作模式:甲方提供生产场地、手续、资源、电力设施、土建等工作;乙方提供安装600×900颚式破碎机生产线,生产出公路、建筑等合格产品。
2、合作期限:甲乙双方长期合作。甲方负责对乙方碎石生产线所需要的石料能进入600×900破碎机,满足生产需要,确保乙方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保证乙方前三年每年达25万吨以上,如前三年每年达不到25万吨,年少于25万吨的吨位,甲方补足乙方每吨3.5元。3年后,按生产的实际吨位计算金额。
二、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
乙方生产出合格的05-40的石子,每吨甲方付给乙方石子加工费为7.00元/吨,05以下的石粉,每吨甲方付给乙方石子加工费为10.00元/吨,每月石子石粉出沙石厂为结算依据,下月10日之前甲方与乙方结算并全额付款,不能拖欠。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项目的所有生产经营手续,石灰石质量,协调好上级相关部门及村社周边关系。
2、甲方负责提供碎石生产线使用的场地,负责修好及今后维修好进入场地的道路。
3、甲方负责碎石的供电设备及线路,(负责线路到变压器、配电板总
板、无功板、分板的安装及今后的维修工作及维修费用、变压器座机费。)
4、甲方负责碎石生产线的基础浇注工作、场地平整、建筑堡坎、配电房、生产生活用水、生产线及堆场的雨棚、(其中包括:石子、河沙、水泥、钢筋、人工工资费用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派员指导。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投资安装一条从进入600×900碎石机至生产出合格的产品的石料生产线所安装的设备一条线。
2、乙方负责生产合格的石子、石粉生产线(大白石质量由甲方负责)。 3、乙方负责配电分板以后的出线及配电设施及生产中所产生的电度、电费(按每度 元。今后不变价计算,电价按现行的多余部分由甲方负责补偿)。
4、乙方负责碎石生产线工人的全部工资,生产维修费用,电费(每度 元),生产设备和生产线所需的人员安全。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尽职尽责的做好碎石生产线的各项工作,如因故意行为造成对方停工、停产,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如遇国家政策或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正常生产,乙方所投资的设备归乙方所有或处理(生产设备安装好后,见附清单作协议附件)。
七、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高铁石料),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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