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训的通知
各系:
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2届毕业生参加“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实训教学的通知》(绍职院„2011‟46号)精神和学年学分制要求,结合2012届毕业生的实训教学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实训教学补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训对象
1.按照规定应参加而未参加“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实训教学的学生;
2.参加“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实训教学,但成绩未通过的学生。
二、补训形式
补训采用“自学+作业+岗位心得”的方式。
“自学”:采取由学生登录学院毕业生就业网(www.bysjy.com),下载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关联的课程组合电子教案,进行自主学习。具体如下:
1、登录后点击“直接进入首页”
2、学生登录。用户名:学号或者身份证号码。密码:111111
3、检查个人相关信息是否有误。
4、下载实训课件(红色),课件内容必须符合自己专业(如1、3 两条)。
5、提交实训作业和心得
“作业”:指学生自学电子教案后,并根据要求完成相关作业。
“岗位心得”:指学生根据目前所从事的就业或实习岗位撰写心得。
三、补训成绩管理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学,并上交作业和岗位心得后,由各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批阅,评定成绩(作业和岗位心得各占成绩的50%),然后将成绩上报教务处,列入专业限选课成绩,计入学生成绩档案。
四、具体时间安排
1.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2月5日:学生登录网站进行自学,提交作业和岗位心得。
2.2012年2月6日至3月15日:各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负责组织批阅,评定成绩;
3.2012年4月15日前:成绩上报给教务处。 五、相关要求
1.开展“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实训教学是各专业限选课的要求,实训教学学分将直接影响到学生是否能取得毕业证书。各系、班主任和辅导员要认真对待,并及时通知和督促学生参加补训。
2.各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务必在学生进行补训之前,精心做好电子教案整理、归类及上传等相关准备工作;
在学生补训期间,积极与各系及相关班主任进行联系沟通,确保学生能按时完成补训。
教务处 招生与就业处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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