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二、借款用途为众人科技工程用款。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3 %,按月收息,利息在放款之日扣除。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3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约束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金。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太原高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丙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监督乙方及时清还甲方甲方出借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还款,应按未按期偿还金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对未偿还部分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3%)支付利息。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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